2006-04-29
中国投资协会能源研究中心副理事长陈望祥称,输配分开是打破电网垄断电力市场,构建有卖方(发电企业)、有买方(配电企业)市场主体的电力市场体系的核心举措,国外电力行业绝大多数都实行了输配分开。
2003-12-31
“5号文件”明确了建立区域电力市场的模式,但我认为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渡阶段。由于现阶段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建立统一的区域电力市场存在相当大的困难。...国外电力体改的经验是先立法,即先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再实施具体的改革措施。而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目前的依据只有“5号文件”,并没有出台相应的“竞争和裁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