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结算模式”相关结果339

      来源:深圳供电2024-12-11

      先后成立了全国首个由政府授权的“绿电绿证”服务中心;择优选拔出全国首批43名绿电绿证服务专家;探索建立基于电费结算模式的绿证交易机制;推出《绿色电力消费核定报告》及《绿色电力消费凭证》“1+1”的服务产品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4-12-11

      针对虚拟电厂与聚合资源分时结算套餐无法量化用户参与调节红利的情况,以及“固定价格+红利分享”结算模式难以充分发挥分时价格引导作用等问题,该公司配合省能源局将虚拟电厂与聚合用户的结算模式优化为“分时价格+

      来源:中国新闻网2024-12-10

      据了解,深圳先后成立中国首个由政府授权的“绿电绿证”服务中心,选拔出中国首批43名绿电绿证服务专家,探索建立基于电费结算模式的绿证交易机制,推出《绿色电力消费核定报告》及《绿色电力消费凭证》“1+1”的服务产品

      浙江电力市场<mark>结算</mark>实施细则(2.0版):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的<mark>结算模式</mark>

      来源:浙江电力交易中心2024-12-02

      关于结算周期,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按日发布电能量和市场化辅助服务交易结果,按月进行经营主体所有类型费用结算,生成月结算账单,并向经营主体发布。零售市场按月进行结算,生成月结算账单。

      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出清价格上下限分别建议为1200元/兆瓦时和-200元/兆瓦时

      来源:浙江电力交易中心2024-11-28

      其中,紧水滩电厂参与申报、出清和调电,不参与结算。统调燃气机组参与模拟申报,不参与出清、调电和结算。现货市场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根据调整后的价格开展日前和实时电能电费、中长期合约差价电费、运行成本补偿、超额获利回收、日前实时偏差收益回收等各项结算。为保障市场价格平稳有序,现货市场运行期间设置价格申报和出清上、下限。

      2025年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绿电交易合同(范本)修编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4-11-25

      其中《2025年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绿电交易合同(范本)》有8个章节和3个附件,明确了双方权责、结算模式、合同违 约、争议解决和赔偿、合同变更和解除、保密和廉洁条款等内容。...本次修编重新调整了绿 电零售合同范本的框架,合同正文保留零售交易相关的双方签署信息、双方权责、绿电交易结算、合同违约和赔偿、合同变更和解除等,便于经营主体阅读;并将双方绿色环境价值交易信息,即双方签署模式

      云南电力市场<mark>结算</mark>实施细则(V2.0版)征求意见稿:云南电力批发市场原则上采用“日清月结”的<mark>结算模式</mark>

      来源:云南能监办2024-11-20

      其中云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2.0版)(征求意见稿)提出:云南电力批发市场原则上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电费计算周期为日,以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出具日清分临时结算结果,以月度为周期出具结算依据,

      湖北省电力市场<mark>结算</mark>实施细则(V3.0征求意见稿):现货市场<mark>结算</mark>发用双方均采用“单偏差”<mark>结算模式</mark>

      来源:湖北电力交易中心2024-11-15

      现货市场结算时,发用双方均采用“单偏差”结算模式,即日前市场出清结果不进行财务结算,实际上网(用)电量与中长期合约曲线的偏差电量,按照实时市场价格进行结算。详情如下: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4-11-15

      ,更没有告知市场联动价格模式结算模式和风险,双方约定的电价计算方式导致用户负担的电价超出市场电价30%以上。...用电公司在实际结算运费过程中,发现结算电费比原先合同约定电费要高。

      来源:辽宁省工信厅2024-11-06

      二、主要修订内容“规则及细则”(试行3.1版)仍采取“1+7”架构,即1个运营规则、7个实施细则,重点修改优先发电量申报、出清和结算模式,优化现货出清电价二次限价,细化计量系统拟合规定和中长期日滚动撮合交易流程等...并在《辽宁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新增,“日前(实时)全天统一结算点加权均价高于燃煤基准电价的1.5倍时,在结算环节将各时段节电点价等比例缩小,至全天统一结算点加权均价不超过1.5倍燃煤基准电价。”

      黑龙江省电力辅助服务 (调频)市场实施细则(试行2.0版)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2024-11-05

      关于结算模式,调频市场运行期间,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以日清月结的方式结算调频补偿、分摊费用。调频市场结算与当月电费结算同步完成。详情如下:

      绿电市场崛起 多年期交易成下一风口!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4-11-04

      然而,目前仍缺乏具体的多年期绿电交易规则,市场主体期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明确长期交易合同的签订及执行等相关细节,包括合同格式、交易价格机制、结算模式等,以便更好地推进多年期绿电交易的实施,促进绿电市场的健康...内蒙古电网今年3月,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首次组织绿色电力交易,首次绿电结算电量为73.57亿千瓦时。

      2024年11月电网企业代购电价解析

      来源:黄师傅说电2024-10-31

      代购表中对于这部分价格的解释为“双轨制资金按《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规则》(v3.1)规则形成,包含省间外购双轨制资金和结算模式双轨制资金。”...对于该部分内容的官方解释详见《甘肃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一节“省间双轨制资金”和第十章第三节“结算模式双轨制资金”》尝试理解后,黄师傅的粗浅解释如下,请大家指正:省间双轨制资金所结算的电量指的是在月内开展的省间短期且没有清分至具体主体的交易电量

      云南电力市场<mark>结算</mark>实施细则(报审稿):电力批发市场原则上采用“日清月结”<mark>结算模式</mark>

      来源:云南省能源局2024-10-29

      云南电力批发市场原则上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电费计算周期为日,以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出具日清分临时结算结果,以月度为周期出具结算依据,开展电费结算,根据需要开展退补清算。

      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mark>结算</mark>实施细则(<mark>结算</mark>试运行V2.1版):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和“月清月结”相结合<mark>模式</mark>

      来源:河北电力交易中心2024-10-25

      电力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和“月清月结”相结合的结算模式。...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v2.1版)》,本规则适用于河北南部电网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的电力市场结算工作。

      浙江电力市场<mark>结算</mark>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日前/实时市场以每30分钟为一个<mark>结算</mark>时段 形成48个交易结果

      来源:浙江电力交易中心2024-10-21

      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按日发布电能量和市场化辅助服务交易结果,按月进行经营主体所有类型费用结算,生成月结算账单,并向经营主体发布。零售市场按月进行结算,生成月结算账单。

      来源:内蒙古电力集团2024-10-09

      针对客户总体基数大、单体用电体量小、绿证划转凑整等技术难题,内蒙古电力集团制定出一套满足自治区绿色电力交易要求、符合实际业务的代理购电客户绿电分摊方案,形成“绿色优先,分类计价,一次缴费”的电费结算模式...4月,内蒙古电力集团全面开启以自然月为周期的“供售同期结算管理”新模式。 电费账单完整真实体现当月用电“量价费”信息,彻底解决了历史以来购电量、售电量、线损等经营指标统计周期不一致的问题。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mark>结算</mark>实施细则V3.0版(征求意见稿):绿色电力交易电能量部分与绿证部分分开<mark>结算</mark>

      来源:海南电力交易中心2024-09-19

      (以兆瓦时为单位取整数),以绿证价格采用“月结”结算模式开展结算。...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3.0版(征求意见稿)提到,南方区域电力批发市场原则上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电费计算周期为日,以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出具日清分临时结算结果,以月度为周期出具结算依据,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 图解十二

      来源:电之视角2024-09-14

      第八十五条:已经明确地确定了现货市场所采用的结算模式为日清月结,这意味着每一天的成交结果都会进行详细的清分计算。...然后,这些每日的清算结果会被汇总,到月底时进行最终的结算。这样的结算模式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交易中的问题,确保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吉林省电力市场<mark>结算</mark>实施细则(试行2.0版)征求意见!涉及独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

      来源:吉林电力交易中心2024-09-04

      以分布式储能单一类资源聚合的,按照独立储能结算模式开展电费结算。...其中,《吉林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行2.0版)》提到,市场初期,各经营主体的中长期合约结算参考点电价为日前统一结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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