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土地使用税”相关结果557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2022-06-20

      按税额的50%减征“六两费”并扩大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免力度。纳税人缴纳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办理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2022-06-15

      (五)减免困难企业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2022年,对缴纳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且符合困难减免情形的市场主体,经税务部门核准,按规定给予合理困难减免。

      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06-13

      对服务业市场主体2022年缴纳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根据本地实际,可依据其申请酌情给予减免房产,并按规定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06-09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资源、城市维护建设、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不含证券交易印花)、耕地占用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06-09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资源、城市维护建设、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不含证券交易印花)、耕地占用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06-09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资源、城市维护建设、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不含证券交易印花)、耕地占用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6-09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资源、城市维护建设、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不含证券交易印花)、耕地占用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06-09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资源、城市维护建设、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不含证券交易印花)、耕地占用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6-07

      10.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11.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12.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三)节能环保电池、涂料税收优惠13.节能环保电池免征消费

      来源:龙港市经济发展局2022-06-07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经发局)(三)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亩均论英雄”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优惠政策,土地等级划分及年税额标准延续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2022-06-06

      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纳税人,以及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执行减免房租政策,缴纳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减免2022年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02

      10.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11.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12.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三)节能环保电池、涂料税收优惠13.节能环保电池免征消费

      国家税务总局汇总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2022-06-02

      10.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11.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12.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三)节能环保电池、涂料税收优惠13.节能环保电池免征消费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6-02

      5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对核电站部分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主体】 核电站 【优惠内容】1.对核电站除核岛、常规岛、辅助厂房和通讯设施用地 (不包括地下线路用地),生活、办公用地以外,其他用地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水电、核电多项税费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2022-06-02

      10.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11.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12.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三)节能环保电池、涂料税收优惠13.节能环保电池免征消费

      国家税务总局: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涉及抽蓄、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等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2022-06-02

      10.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11.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12.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三)节能环保电池、涂料税收优惠13.节能环保电池免征消费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2-06-01

      在自治区税收权限内,按规定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减免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内蒙古税务局)5....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两费”减免政策,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不含水资源)、城市维护建设、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

      广东省发改委:城镇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22-06-01

      包括车船、房产土地使用税、印花。第十四条人员费用是指从事城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5-31

      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和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重点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对来自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同时,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力度,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基础设施和新能源项目。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2022-05-31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7.对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现行税额标准的50%执行,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对参与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的物流企业,其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符合规定条件的,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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