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5
提出对长期大宗合同可自愿协商价格优惠,在通知中没有提出价格干预和管制条款。说明政府对于煤炭价格完全走向放开已经认可,市场也具有足够的承受能力。对于以往所有针对煤炭价格的管制,也自行取消。
2007-01-22
为此,200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一步放开价格管制,取消干预措施,提出了“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的指导思想。2007年,国家更是拉开了煤炭定价市场化的序幕。 ...“目前电价由国家管制的现状短期内不会改变,即使电价同煤价一起实现市场化,我们随意调整电价的可能性仍很小。”
2007-01-05
曹新表示,价格管制放开之后,煤企需要在煤炭中加入环境成本,电煤涨价已经成为必然。 发改委能源局某官员也坦陈:“电价跟着煤价涨毫无悬念!”...他表示,电价的形成与构成比成品油价要复杂得多,煤炭价格改革之后,等同电企主要原料已经实现市场化,很可能会产生一种市场化倒逼电改进程加快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