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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电改15年启示:系统设计 强势推动

2014-02-19 09:11来源:中国能源报 傅玥雯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澳大利亚电力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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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3日,澳大利亚能源和资源常务理事会(SCER)举行了庆祝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NEM)运营十五周年活动。澳大利亚是最早进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国家之一,国际能源署在2005年曾评价其“通过电改拥有了世界上最自由且充满活力的电力工业”。

回顾15年历程,澳大利亚电力市场化改革大致经历了电力工业结构性重组、构建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和重新建立电力监管体系三个阶段。

从垂直模式到5个互联市场区域

实施输配电体制改革之前的澳大利亚,州内的财政透明度可谓极低。除新南威尔士州之外,各州均为发输配售一体模式,仅在一些州之间实行电力互相购销。此外,各州还出现了发电过剩,私营电力公司不受欢迎,消费者没有选择权的情况。

据此,澳大利亚政府委员会(COAG)于1991年做出了开发竞争性的电力市场的决策,并确定了电力供应行业重组、电力公司和零售部门引入竞争、公有发电及输配电资产逐步卖给私营部门、促进区域互联的基本原则。

随后,澳大利亚政府设立了国家电网管理委员会(NGMC),分别在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南澳大利进行行业重组,并在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建立实时试点市场。

1994-1996年,《国家市场条例》酝酿了三年之久,并最终于1999年全部通过。新的《国家电力法》也随之而出。1996年,两家新的国家公司成立,分别为负责运行NEM的市场及系统运行商,和对市场规则规范修改的市场管理机构。澳大利亚电力工业结构性的改革重组为建立电力市场创造了基础性条件。

1998年12月13日,NEM正式开始运营,澳大利亚首府地区、新南威尔士州、南澳大利亚州、维多利亚州在市场启动之前就加入了互联。随后,昆士兰州和塔斯马尼亚州也从独立市场过渡到NEM一员。2013年12月,澳大利亚北部地区宣布正在对地区电力市场进行改革,但仍作为独立区域未实现和其他市场实现互联;同时,西澳大利亚也在西南区域建立了实时电力市场试点,但至今尚未宣布是否会加入NEM。

世界银行资深咨询师、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规则制订发起人之一的彼得-伊格尔介绍说:“在NEM运营之前,澳大利亚其实就已经采取了逐渐引入客户选择零售商的机制。NEM由每个市场上的多个销售者和多个购买者构成。即电力公司将电力卖给批发市场,零售商从批发商购电并卖给零售市场,客户可以从多个零售商中选择购买,输配电公司负责将电从电力公司输送到零售商,输电价格由监管部门根据市场规章核准、修改、公布。此外,电力在批发市场中的价格是可变的,电力公司可以通过销售对冲合约为所发电力获得固定价格。这些合同不受NEM市场规则管理,而受澳大利亚金融市场监管委员会监管。”

NEM由市场运营部门执行中心调度任务,电力公司生产的电以单一的批发价——30分钟“现货”价销售,并设置了价格上限用于控制固定价格范围之外的可变价格。此外,市场运营部门还代表市场每周进行结算。

“如今,NEM有5个互连的市场区域,每个均有自己的地区电力现货价格;有36个受调度的电力公司,综合容量达50余吉瓦;有57个市场客户,总负荷为200余太瓦时;有900万余家庭和企业客户,每年有170万客户换零售商。”伊格尔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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