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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电改15年启示:系统设计 强势推动

2014-02-19 09:11来源:中国能源报 傅玥雯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澳大利亚电力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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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界定规则制定和市场监管职责

改革初期,澳大利亚并没有成立全国电力监管机构。2001年1月,COAG的能源委员会下的能源委员会(MCE,澳大利亚能源政策机构—能源部级理事会,成员由联邦政府和各州的能源部长组成)设立了NECA(电力规则管理者及监管者)和NEMMCO(电力市场和系统运营主管,以及市场开发)。

为适应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需要,根据由联邦政府牵头、各州共同鉴署的2004年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议定书,2005年7月,澳大利亚将NECA职能整合到两个新成立的机构——AEMC(能源政策规则和制定)与AER(能源监管)。

随着天然气市场的发展,MCE又于2009年7月将天然气纳入市场运营和监管范围,NEMMCO升级为AEMO(电力和天然气市场和系统运营主管),并每年为NEM提交一份国家输电网络发展计划。2011年12月,MCE升级为SCER,即今天的能源和资源常务理事会。

在过去的15年间,《国家电力条例》存在网络工程细节巨多、监管者修改网络定价权程序复杂、网络收费对消费者不透明、网络收费提高等问题,这些问题在2012年底得到修正,NEM市场监管者获得了更多修改或拒绝网络定价申请报告的权力。

“NEM在发展中不断优化,共历经3次评审。其中,第三阶段评审的提议改进中心调度程序的设计,让消费者从降价中获得利益。此外,评审还提出要能源管理服务提供商能够与零售商一同运营,同时要采用具备远程通信数据采集功能的智能电表,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节电教育。”伊格尔表示,“2012年12月,SCER通过了这一评审,实施尚需要几年时间。”

另据伊格尔介绍,除了2003年建立的消费者代表委员会之外,2013年12月,COAG还审核通过了消费者质疑委员会,为AER出谋划策并供其审议。同时,SCER正在考虑2014年中期之间建立正式的澳大利亚能源消费者实体,代表所有能源消费者尤其是家庭和小型企业的能源消费者发出呼求。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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