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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核准】宁波能源项目国家、省、市、县四级核准目录一览

2014-08-22 11:0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力发电抽水蓄能电网工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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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核准

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执行。

七、轻工

国家核准:烟草:卷烟、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

八、高新技术

国家核准:民用航空航天:民用飞机(含直升机)制造、民用卫星制造、民用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

九、城建

(一)国家核准

1.城市供水:跨省(区、市)日调水50万吨及以上项目。

2.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

(二)市核准

1.国家批准规划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

2.城市供水:市域内跨县(市)区引水及水资源需市统一平衡的引水项目(含水厂)。

3.城市道路桥梁:跨甬江、姚江、奉化江(通航段)的桥梁、隧道项目;跨县(市)区城市道路项目。

4.城市污水处理:污水处理服务范围跨县(市)区项目。

5.城市燃气管网工程:高压管道和跨县(市)区项目。

6.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跨县(市)区项目。

7.天然气汽车加气站项目(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的项目)。

8.垃圾处理:处理范围跨县(市)区垃圾项目。

9.市域内所有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处理项目。

10.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公交场站项目。

(三)县级政府核准

1.天然气汽车加气站项目(除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外的项目)。

2.国家、省、市核准外的其他城建项目。

十、社会事业

(一)国家核准

1.主题公园:特大型、大型项目。

2.其他社会事业项目:除国务院已明确改为备案管理

的项目外,按照隶属关系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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