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人物正文

能源局“雄”心

2014-09-12 08:38来源:能源杂志关键词:吴新雄能源局能源管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与施政转向与人事剧变不同,对于原电监会派出机构的处理则显得相对平缓。按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隶属于原国家电监会的6个电力区域监管局、12个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划给国家能源局实行垂直管理。在2013年11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下发新一届能源局派出机构的“三定”方案之后,对于新一届能源局派出机构的争议也告一段落。

但是,稳定的表象之下,也掩盖难以调和的矛盾。由于许多省份也成立了由地方发改委管理的地方能源局。而新一届能源局又完整地继承了原电监会的派出机构,直接成为了国家能源局的派出机构。这就使得地方上出现了地方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并立的现象。

在职权上,能源局的派出机构基本沿袭了原电监会派出机构的电力监管职能。同时,具体实施能源局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发的行政审批事项。

在能源局派出机构“三定”之后,其安全监管、规范电力秩序、监管油气市场等方面的职能和地方能源局、安监局、煤炭工业局、经信委等部门的职权相重合,形成了“监”而不能“管”的现象。

“按照派出机构三定的内容,我们是有权利将油气这一块也监管起来的。”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但是,项目的审批权在发改委的手中。企业对于我们的监管并不在意。我们也没有太多的办法。”

“想管的管不了,”上述山东省能监办的工作人员对《能源》杂志记者说,“权力跟原来电监办没有任何区别。”

很明显,地方能源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交叉与不同部门手中权力的直接相关。一直以来,审批权都是能源局(包括地方发改委和能源局)实行管理的主要手段,也是核心权力。而正是这一核心权力,在新一届能源局成立之后,被大幅度地削弱。

原标题:能源局“雄”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吴新雄查看更多>能源局查看更多>能源管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