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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售电业务分开 两种渠道成立售电企业

2015-03-30 10:05来源:中国电力报作者:刘光林 李梁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售电侧电力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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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于近日发布。业内专家学者、电网及发电企业相关人士纷纷谈了对“新电改”的认识及期盼,并就如何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积极建言献策。

放开售电市场利于提升服务

“我国很有必要把售电市场放开,国家应该进一步规范售电市场。电力市场不能垄断。”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认为,可以借鉴外国的经验,如德国有800多家公司参与售电市场竞争,市场化程度很高。我国放开售电市场试点工作必须先行,而且要加快步伐。

不只石定寰一人,业内多位专家一致认为将售电业务市场放开是新电改方案的最大亮点之一。

“将售电和输配电业务分开,从而能更好地提供服务。”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史丹认为,现在各大电网企业都有自己的售电公司,待新电改方案实施以后,将会把电网企业的售电业务切分出来,形成相对独立的企业。经过新的并购或者重组,将会形成若干个售电企业。新的售电企业主要通过两种渠道成立:一是新成立售电公司,二是收购一些原有的售电集团。新的售电公司将会给用户带来更多选择,但是,售电企业有可能会受到地域限制等方面问题的约束。

原标题:两种渠道成立售电企业 修法立法须适应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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