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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排放】山西省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提速三年推进计划(全文)

2015-10-10 07:5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火电项目燃煤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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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程序

(一)可研批复。企业在实施改造前,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对可研报告予以批复。已完成改造并通过环保验收的项目,不再进行可研批复。

(二)实施改造。各企业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改造方案,充分利用机组检修时间,周密组织实施改造,确保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改造任务。同时,根据省政府重点工作跟踪服务要求,改造期间,企业要每月2日前向省经信委报送上月改造进度表(后附)。

(三)评估验收。机组改造完成后,企业分别向省环保厅、省经信委提交改造情况报告。由省环保厅组织改造项目验收。

(四)落实政策。对通过环保验收的改造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物价局等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关奖励政策。

五、时间安排

(一)2015年,33台机组实施改造,容量1417万千瓦。

(二)2016年,39台机组实施改造,容量1752万千瓦。

(三)2017年,34台机组实施改造,容量1235万千瓦。

(详见附件)

附件:1.《2015-2017年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表》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19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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