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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海岩:解决弃风顽疾要“动真刀” 风火交易需禁止

2016-01-12 09:11来源:《风能》关键词:弃风限电风火交易风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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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又走到了岁尾,到了大家盘点一年工作的时候,而此时总绕不开一个问题,它使我们的发展成绩和效益都大打折扣,那就是自2011 年开始出现的弃风限电,一直是行业无法解开的“魔咒”。今年以来,由于全社会电力需求增速放缓以及火电疯狂上马,常规能源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挤出效应加剧,致使弃风问题越发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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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入冬以来,甘肃、宁夏、黑龙江等“三北”地区省份的弃风比例超过60%。今年全年弃风电量预计达到350 亿千瓦时,比2014 年多出200 亿千瓦时,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80 亿元,弃风损失几乎抵消了今年全年新增装机的社会经济效益。这种现象造成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巨大浪费,致使发电企业全面陷于亏损状态,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投资积极性,资本市场的态度开始变得谨慎,产业的长远发展受到极大影响。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为消纳过剩的火电产能,保障火电企业利益,运用行政手段推行所谓的“风火交易”,要求风电补偿火电,造成事实上风电需要购买发电权的“逆向替代”现象,与能源结构调整方向背道而驰。云南省工信委于2015 年11 月20 日下发的《2015 年11 月和12 月风电火电清洁能源置换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2015]314 号文件),就要求风电企业将部分收益支付给火电企业。宁夏、新疆等地甚至要求关停风电为煤电让路。这些做法明显违反《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和优先上网的规定,损害了可再生能源的优先发电权,但现实中的制衡手段明显缺乏,致使弃风问题演变到了危及行业命运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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