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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全文

2016-04-22 08:42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充电设施配电网电动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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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政策体系加快完善。发布实施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京科发[2015]458 号)及财政补贴等配套实施细则,并实行新能源小客车不限行、不限购政策。充电设施方面,先后出台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细则》(京发改[2014]1009 号)、《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公用充电设施投资建设管理办法》(京发改规[2015]2 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初步形成覆盖规划布局、建设管理、充电价格及收费、建设补助等方面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本市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给予不高于项目总投资 30%的市政府固定资产补助资金支持。

京津冀充电设施协同建设有序推进。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京津冀三地共同签署《京津冀新能源小客车充电设施协同建设联合行动计划书》,推动实现充电设施规划、政策、标准、建设及产业等全面协同,先期重点推进京津冀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截至 2015年底,京津冀区域 G2 京沪、 G4 京港澳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线建成。本市已率先推进G1 京哈、 G6 京藏、京津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

总体上,本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难点及问题。如:本市停车位资源紧张,部分消费者不具备安装自用充电桩的基本条件,已建成的专用充电设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闲置。充电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电力等多项前提条件,涉及相关产权单位、管理单位等众多分散的利益主体,协调推进难度较大。充电设施运营模式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依靠充电服务费的盈利模式单一,尚未形成较成熟的商业模式。

二、需求预测

(一)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需求预测

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目标,结合本市电动汽车发展需要,经测算,到 2020 年全市电动汽车需求约 60 万辆,其中:私人电动小客车需求约 45 万辆;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需求约 15 万辆,主要包括:公交领域电动汽车需求超过 1.5 万辆;出租领域力争更新车辆全部电动化,按照 6 年更新,平均每年更新 1 万辆;租赁领域电动汽车需求超过 4 万辆;公务、物流等其他领域电动汽车需求约 4 万辆。

(二)充电设施需求预测

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设施的需求,经测算, 2016-2020 年需配建电动汽车充电桩约 43.5 万个。其中,社会公用领域,按照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不低于 1:7 的要求,需配建公用充电桩 6.5 万个;私人自用领域,需配建充电桩 36 万个;公共专用领域,坚持充分挖掘自有场站空间资源和高效利用社会公用充电网络相结合,公交、物流、公务、出租等领域配建公共专用充电桩约 1 万个。

三、总体思路、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将充电设施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紧扣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自(专)用充电为主,社会公用补电为辅,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建设充电设施。着力创新技术及运营模式,推动“互联网+充电设施”深度融合;着力政策创新, 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引导各方主体全面参与;着力完善管理服务机制,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着力京津冀充电设施协同发展,聚焦骨干道路,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配套建设,有效保障 2022 年冬奥会绿色出行。

力争经过 5 年努力,打造规模适度超前、设施智能高效、政策体系完善、市场活力迸发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将本市打造成为全国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典范城市,为本市成为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高地提供坚实支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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