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核电核电建设与运行政策正文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一期)运行技术规范修改的通知

2016-07-15 10:12来源:国家核安全局关键词:大亚湾核电厂岭澳核电厂国家核安全局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核安全局近日发布《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厂岭澳核电厂(一期)运行技术规范修改的通知》,通知原文如下: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一期)运行技术规范修改的请示》(广核运〔2016〕33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一期)运行技术规范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文件进行修改,确保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7月1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大亚湾核电厂查看更多>岭澳核电厂查看更多>国家核安全局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