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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十三五规划:推进猇亭热电二期等火电项目 建设一系列水电、风电、生物质发电项目(全文)

2016-07-19 08:1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湖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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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承接中高端产业转移

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大力承接国际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兴办高水平加工贸易项目,着力引进一批配套型、服务型、延链型产业项目。到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达到4亿美元,年均增长5%。

1、提高外资利用水平

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和战略投资者来宜投资,积极引导外资机构重点投资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项目和重点培育的“十大千亿产业”项目。促进存量外资企业向高附加值产业转型发展,向研发、采购以及结算等功能拓展业务范围。加快推进外资企业本地化,鼓励外商投资研发机构。积极引进国际化高端管理和技术人才,不断扩大利用外资在人才、技术、管理和理念等方面的溢出效应。

2、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中介招商、网络招商和以商招商。加强国际化、专业化、复合型招商队伍建设,策划实施一系列重大招商促进活动。完善重点合作项目生成机制、境外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分工责任制和定期督查调度制度,提高项目投资履约率,实现境外招商促进活动常态化。进一步深化与境外商协会的合作,在欧洲、北美、港台及“一带一路”等重点地区设立境外招商代理和招商顾问。借助我市“走出去”企业的境外公司和境外销售渠道,设立招商代表处。整合各类经贸招商活动,搭建高级别、国际性、常态化的经贸平台,促进先进产业“引进来”和“走出去”。

3、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

加快全市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多种运输方式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对接。加强物流网络规划和建设,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规模较大、外向度高的综合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全面发展口岸运输和国际快件业务,切实降低物流成本。加强与沿海、沿边地区的国际物流合作。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便利跨境人民币结算,鼓励境内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扩大跨境支付服务范围,支持服务贸易企业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人员流动、资格互认、标准化等方面的国际磋商与合作,为跨境投资贸易提供便利。

(三)努力扩大对外贸易

积极培育外贸经营主体,加快出口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不断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和企业出口效益。到2020年,出口贸易额达到40亿美元,年均增长10%。

1、培育出口品牌

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创新自主出口品牌培育机制,完善品牌促进、保护、推介的政策措施。推动“双自主”产品出口,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意识,鼓励支持企业加强商标注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体系建设等基础性工作,积极开展国家地理标志认证,提升宜昌品牌的附加值和国际知名度,打造“宜昌制造”、“宜昌创造”的出口新名片。

2、培育出口基地

以各级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为主要载体,以龙头企业为骨干,以产业关联和配套协作为纽带,利用集群发展的优势,培育出口产品基地,发展壮大产业基础。规划建设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机电、化工、医药、食品、农产品等优势特色产品出口基地,支持出口骨干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形成一批规模较大、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示范基地。

3、发展服务贸易

巩固发展旅游、建筑工程等劳动密集型服务出口领域的规模优势,推动传统服务贸易行业调整升级。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业务,打造服务外包聚集区。加快建设国际化程度高、公共平台完善、配套设施齐全的大体量服务外包载体,发展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吸引境内外大型服务外包企业在我市设立分公司或接包中心。加强与国际知名发包企业战略合作,适应国内服务外包业务向二线城市转移的趋势变化,积极承接一线城市服务外包企业和业务的转移。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和接单中心。

(四)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

大力开拓国际承包工程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十三五”期间,全市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累计达到234亿美元,年均增长15%;新增境外企业30家,境外直接投资总额6亿美元以上。

1、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等重大机遇,把握海外投资机会,通过境外上市、并购、投资等方式“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分工,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跨国企业。支持优势企业投资建立海外生产基地,开展海外资源、专利技术、著名品牌和商业网络收购。积极推动本地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2、打造境外“宜昌建筑”品牌

支持优势建设工程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带动我市设备、技术、服务、劳务输出。鼓励有实力的路桥、房建、水电、化工等承包工程企业开拓境外总承包业务,以非洲、东盟、中东、南美等发展中国家为主战场,积极拓展欧美、澳洲等发达国家市场,在国际建筑业市场打响“宜昌建筑”品牌。

3、积极开展对外劳务合作

把外派劳务作为促进就业、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推动宜昌企业走出去的重要举措,加大外派劳务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的外派力度。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协作领导机制,打造对外劳务服务合作平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外派劳务规模,规范外派劳务市场,妥善处置劳资纠纷。

七、推进民生共建共享,建设和谐幸福新宜昌

更加突出共建共享和保障民生的制度性安排,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更充分、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人民幸福指数,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持续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大力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工程,坚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5700元,年均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000元,年均增长12%。

1、促进城乡居民充分就业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清除制约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障碍,营造劳动者有序流动、自主择业、平等就业的制度环境,促进人岗对接、体面就业、技能渐进的高水平就业。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做好“零就业家庭”、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加大对三峡库坝区、少数民族地区就业扶持力度。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和面向群体性失业的快速应对机制,完善失业保险服务和就业服务一体化的工作平台,统筹城乡就业和失业调控。稳步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和城镇就业总量,保障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享受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待遇,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

2、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正常增长和工资保障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广泛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企业工资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待遇。完善年薪制、职工持股、技术和知识产权入股等分配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方面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家庭工资性收入。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坚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缓解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治理整顿不合理收入。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改革,规范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加强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加大工资支付执法查处和办结力度。

3、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实施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现职级与待遇挂钩。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事业单位类型不同实行工资分类管理。

(二)加强社会保障“兜底”建设

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将城乡居民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逐步形成“制度合一、服务衔接、功能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

1、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制度,巩固扩大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金规模,提升支付能力和水平。提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水平,建立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其他专项救助制度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确保农村五保对象实现自愿条件下100%集中供养,不断提高五保供养保障金标准。扩大医疗救助基金规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医疗救助体系。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全面完备的灾害紧急救援体系。

2、引导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补充的全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市场力量参与社会保障建设,推行企业年金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鼓励发展商业保险,满足不同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健全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办法。加快发展医疗商业保险,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发展福利彩票,增强“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能力,资助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鼓励和支持发展慈善事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市区以上慈善组织网络。积极倡导社会组织建立“慈善关爱基金”,以慈善款物募集为重点,以慈善项目和志愿者队伍为载体,鼓励和支持各类慈善公益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3、加强社会薄弱环节的保障建设

改善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以老年人、孤儿、残疾人为重点的适度普惠型福利事业。完善军转安置分配办法改革,努力做到妥善安置、人岗相适,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和军休人员安置服务保障工作,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继续提高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巩固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和权益维护方面的服务,提升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就业增收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健全妇女儿童和青少年保障制度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落实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儿童最低养育标准。改善精神病人福利设施和条件,满足患者的治疗康复要求。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规范合理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等多层次住房保障制度,有序推进城市房地产开发,切实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危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深化物业管理改革,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完善消费维权社会体系,推进“一会两站”等基层维权站点和网上维权站点建设,加大消费维权执法力度,打造放心消费城市。

(三)全面实施扶贫攻坚精准脱贫

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以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实施产业扶持和社保政策兜底等措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18年,实现全市44.3万贫困人口和243个贫困村全部脱贫、贫困县及插花贫困地区全部“摘帽”,贫困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60%。到2020年,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现全市同步小康。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落实好一名领导干部、一名联络员、一个服务专班、一抓到底的“四个一”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点对点”解决好贫困村扶贫问题。抢抓国家和省政策机遇,抓好武陵山片区和秦巴山片区、省内“616”对口支援工程、清江流域绿色生态经济带等扶贫项目和政策资金落实工作。加大扶贫资源整合力度,将中央、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有效整合。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大力加强贫困村道路、农林水利、饮水安全、生态保护、文教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贫困户危房改造,确保10.8万个贫困家庭实现安居梦。对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的地方,实施扶贫搬迁安置,完成扶贫搬迁1.58万个贫困户。落实国家“雨露计划”支持政策,加大教育培训扶智力度。

2、突破性实施产业扶贫工程

发展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开发式扶贫机制,促进连片特困地区加快发展。因人因地施策,指导每个贫困村确定农业特色产业并编制实施发展规划,帮助每个贫困户找准能够脱贫的增收项目。立足贫困村的资源优势,尊重当地群众种养传统,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实行整村推进开发。创新开发组织形式,增强农业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功能,提高贫困群众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快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组织改革发展,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化扶贫工程。有序推进生态自然资源与文化、农业、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力促旅游扶贫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建成10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

3、实施保障救助兜底脱贫工程

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建立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6年底前实现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2017年底所有县市区低保标准均超过当年国家公布扶贫标准,2018年实现11.2万(人)低保户和五保户全部脱贫。加大保障救助力度,大力实施“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行动和“星光工程”,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建设农村五保供养点和农村幸福院,让特困群体相对集中供养。建立健全贫困人口法律援助、人文关怀等制度,完善贫困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扶持措施。加强医疗救助扶贫。将贫困家庭全部纳入新农合政策范围,2018年底实现贫困户新农保个人缴费全部由地方财政负担,提高贫困户大病报销比例和救助标准。探索财政支持贫困户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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