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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十三五规划:加快建设大容量、高参数和低热值燃料大型坑口火力发电机组等(全文)

2016-08-10 08:2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山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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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实施“五城联创”

以迎接2019年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为契机,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五城联创”活动,增强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文明程度,充分展示锦绣龙城的历史风韵和太原人民的时代风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坚持“群众满意,共创共建共享,为民利民惠民”的工作思路,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绿化和景观相结合,完善公园布局,提升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景观质量。“十三五”期末,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力争分别达到42。87%、37%、12.03平方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达到或超过“一星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相关标准。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坚持以省城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继续推进“五大工程”“五项整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十三五”期末,市区优良天气率力争达到80%左右,空气污染指数下降15.5%,全面建成“天蓝、地绿、山青、水秀”的美丽太原。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总体要求,强化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在巩固提高省级卫生城市成果的基础上,实现争创国家卫生城市目标。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以百万亩森林围城工程建设为突破,实施生态修复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提档升级,构建生态廊道,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六区东西北山以森林加厚加密、提升功能品位为重点,三县一市以荒山绿化生态修复为重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十三五”期末,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30%,森林蓄积量达到680万立方米。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将青运会比赛场馆、服务设施等纳入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新建体育训练中心、网球中心、水上运动中心、沙滩排球中心等体育设施,满足青运会服务需求。完善训练管理机制,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实现省运会保持领先、青运会稳中求进、全运会确保金牌、奥运会有所建树的目标。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群众体育普及度,培育城市体育文化。深入开展“五城联创迎青运”活动,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引导广大市民树立主人翁意识,当好东道主、办好青运会,共享“五城联创”成果。

第五节 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发挥我市基础设施完善、产业体系完备、双拥工作扎实的综合优势,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把国防需求充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探索军地双赢、互促共进、具有时代特点的军民融合发展途径,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健全管理运行体系。完善军民融合发展组织机构,加强对军民融合的全面领导、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形成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和运行管理体系。加强军地之间布局统筹、战略协调、规划衔接、需求对接和政策落实,提高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能力。

推进重点领域融合。按照国防战备标准,兼顾军事和国防需求,规划建设地铁、人防等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着力提高应急应战能力。发挥驻并军工企事业单位优势,通过项目带动,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加快技术升级改造和科技成果转化,打造我市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领域新的增长极和产业链。支持驻并军工企事业单位与地方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民口配套单位联合协同,共建学科专业和产业创新中心。鼓励社会力量进入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推动军地科技、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双向流动、集成融合。加强政策支持,用好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严格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国防教育和人才培养,促进军民智力融合。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军贸产品出口。

支持专业园区发展。鼓励高新区、经开区、民营区、不锈钢园区创建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引导军工企业参与装备制造、安防科技等产业发展和上下游关联企业入园协同发展,促进一批军民融合战略性项目落地园区,形成军地之间、园企之间、产学研之间共赢发展、创新发展、集群发展大格局。推动经开区中电科光伏及电子信息产业园等园区建设,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提供支撑和保障。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发扬军民共建优良传统,继续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势头,走出具有太原特色的军民融合之路。逐步完善新形势下支持部队建设的长效机制,在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统筹推进,全力维护军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加大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力度,修缮太原解放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建筑物、红色旅游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挥褒扬英烈和社会教育的双重功能。大力开展国防教育进课堂、进大众、进网络等活动,加强双拥知识宣传和普及,在全社会形成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

第五章 推动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落实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引导资源要素按照主体功能区优化配置,不同主体功能区依据各自的功能定位科学发展,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促进城乡、区域以及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调整优化空间结构。坚持紧凑集约、绿色高效,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框定总量、限制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协同共进的城市化格局。实施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因地制宜集聚发展都市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加强村镇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村和城镇转移,形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格局。通过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建设,推进形成以生态功能区为重点,以汾河流域水土保持带为骨架,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点状分布的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明确功能区布局。除娄烦县外的所有县(市、区)作为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是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主要功能是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娄烦县是省级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不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区域。其中,娄烦镇、静游镇是山西省重点开发的城镇,功能定位为县域人口、经济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聚集区。天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属国家级禁止开发区,晋祠—天龙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汾河水库、汾河二库等属于山西省禁止开发区域,功能定位是保护自然文化资源的重要区域,要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禁止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推进“多规合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合一”,促进空间利用结构优化,强化规划对市县区域空间的指导和管控作用。

第二节 深入推进省城环境质量改善

把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环保责任,采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区优良天气率力争达到80%左右,空气污染指数下降15。5%,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中排名稳定前移;全市主要河流劣Ⅴ类水体和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继续保持优良水平。

坚持不懈防治大气污染。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抓好“去煤、降尘、管车、治企、监管”五项措施,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大力削减燃煤总量,加快推进热源工程建设,力争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加快城中村整村拆除和棚户区改造进度,彻底根除土小锅炉及小火炉燃煤污染问题,淘汰和拆除燃煤锅炉,推广使用洁净煤,禁止原煤散烧,削减工业燃煤,燃煤污染得到根本控制,市区基本实现“无煤化”。严格控制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开山取石形成的扬尘污染,强化渣土运输管理,对重点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装置;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保湿;控制工业扬尘,火电、焦化、钢铁、水泥等行业实现物料贮存、运输全密闭,全面减轻扬尘污染。严格管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强化黄标和老旧车辆淘汰管理,加大黄标车和载货车辆限行执法力度;调整物流市场布局,减轻中心城区交通负担和尾气污染。加大工业污染整治力度,关停搬迁一电厂、西山矸石电厂等市区重污染企业;按照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实施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对太钢等大型工业企业重污染工艺实施“瘦身”提质;提升火电、焦化、钢铁、水泥等重污染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加快完成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橡胶和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同防同治、同步改善。

深化水污染防治。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计划,围绕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和城市黑臭水体等四类水体水质目标,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加强娄烦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推进汾河水库上游、上兰村周边涵养区等水源地环境整治,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实施地表水达标工程,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建设晋阳、汾东污水处理厂,阳曲、清徐垃圾焚烧电厂,实现污水、垃圾处理全覆盖;加快焦化、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和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回用设施改造建设,促进工业污水循环利用;加大地下水保护力度,确保省监控的41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定保持良好水平。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措施,实现雨污分流全覆盖,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汾河太原段等主要河流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污染物来源控制,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监管,保护耕地土壤;实施太化、煤气化搬迁和关闭企业污染场地评估,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实施工矿废弃地综合整治和复垦利用;妥善处置矿渣、煤矸石、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物,控制占地污染;全面推进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2017年底基本完成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任务。

加快推进生态环保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环境管理决策协商、信息通报、工作会商及联合执法和预警应急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现污染协同控制和综合防控;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实施生态环保红线管理、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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