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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重点研发超临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附全文)

2016-12-27 17:3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发电超超临界智能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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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面向全面实现创新型省份目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以实施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和专项为抓手,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和平台体系为支撑,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为路径,着力攻克煤与非煤两大领域技术瓶颈,着力破除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发展新动力,形成发展新优势,破解我省资源型经济发展困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不断塑造山西美好形象、逐步实现山西振兴崛起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四创联动”。发挥优势创造机遇、抓住机遇创造需求、根据需求创新供给、围绕供给创优机制,改造升级存量,创新提升增量,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2.坚持重点突破。高起点推进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等五大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围绕煤基低碳、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优先部署一批创新链,在制约发展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转变资源配置方式,提高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建设高标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区域特色创新体系。

4.坚持开放合作。主动对接国家开放发展战略,加强与国内外发达地区科技创新合作与共享,主动承接产业与技术转移,通过先进技术的引进、吸收、再创新,快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

(三)发展目标。

1.科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2.5%以上,研发人员(R&D人员)全时当量达到6.72万人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万件左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迈上新台阶,科技开放合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科技支撑引领产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煤基科技攻关取得重大突破,煤基产业清洁、安全、低碳、高效发展创新链基本形成,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重大技术成果,形成若干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新兴产业集群。到202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65亿元,高新技术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3.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科技管理体制逐渐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研发服务职能得到有效发挥,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主体、决策主体和成果应用主体,科技与金融有效结合,科技评价和激励体系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在省内得到优先快速转化,转化率每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高校科研体制逐步完善,打造一批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群和人才团队,中央驻晋科研院所科研优势在省内得到充分发挥,军民科技实现深度融合,初步建成要素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开放合作的区域创新体系。

4.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努力将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打造成全省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先导区、科技创新全面开放的综合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发展高地。到2020年,示范区R&D经费投入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专利申请量翻一番,力争进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行列。

山西省“十三五”时期科技发展指标体系

三、实施科技创新重大工程

实施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新工程、园区提质升级工程、低碳创新发展工程、技术转移促进工程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以五大科技创新重大工程为抓手,打造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新高地,拓展区域创新发展新空间。突出低碳发展主题,提高科技成果省内转化水平,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全面提高我省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力争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

(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新工程。

着力提高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综合科技创新能力,把示范区打造成全省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先导区、科技创新全面开放的综合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发展高地,形成科技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省以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发挥示范作用。

加强示范区创新开放发展,积极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对接,在示范区合作共建一批高端研发机构和专业化科技园区,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加强示范区招才引智,实施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设立示范区创新人才建设专项资金,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鼓励高端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入驻孵化器或组建研发机构,支持科研人员和在校大学生在示范区创新创业。建设服务全省的科技创新资源、创业孵化和科技金融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打造示范区科技服务高地。建设山西科技创新城煤基低碳科技成果创新基地,同时引进智能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高端研发机构,形成科研与产业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大对示范区科技创新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省级科技计划与示范区研发机构和企业的稳定支持机制。依托示范区申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能源创新中心等创新高地。

创新示范区绩效考核机制,将R&D经费支出、专利申请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等主要科技创新指标纳入示范区考核范围。示范区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取得明显突破,煤基低碳、智能装备、新材料等科技创新能力走在全国前列。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食品、煤基低碳研发等新兴产业成长为支柱产业。

(二)园区提质升级工程。

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各类园区创新体系建设,明确主攻方向,支持差异化发展,拓展区域创新发展新空间,努力把各类园区建设成为我省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和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示范区和引领区。

坚持“全面创新、生态引领、市场导向、开放共享、分类指导、集约高效”的发展原则,实施跨界化、集群化、高端化、生态化、特色化发展战略,建设要素齐备、产业集聚、功能完善、特色彰显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挥太原和长治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带动作用,拓展发展空间,搭建增材制造、“互联网+”等创新创业平台,构建活力产业体系,建设产业科技社区,扩大全球链接辐射,打造有规模、有特色、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到2020年,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能力和经济创造能力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基本形成新的发展动力和发展范式,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新建一批省级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

坚持园区开放发展,支持园区内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研发中心和高端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围绕技术、平台和战略性资源开展兼并重组,再创发展新优势。鼓励园区建设科技创新园、创新创业基地等创新平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发挥园区创新资源集聚优势,打造一批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一批小微企业,培育一批“小升高”科技企业。逐步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创建最优“创客栖息地”。优化园区管理体制,吸引国内优秀园区运营公司、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园区管理,参股孵化器、加速器和园区建设。

(三)低碳创新发展工程。

突出低碳发展主题,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政策创新的有机衔接,实现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以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为主线,围绕洁净煤技术、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以及CO2减排、捕集、纯化和转化利用技术开发,实施低碳科技创新专项,实现核心技术重大突破,引领和支撑低碳创新行动。提高产业门槛,在煤、焦、冶、电、化工、水泥等高能耗产业,推广使用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做大做强低碳发展高峰论坛,建立专门机构,筹建永久会址,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实行市场化运营,使论坛成为低碳新理念的传播平台、低碳新成果的展示平台、低碳新技术的交易平台。推动晋城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低碳技术为支撑,以低碳发展为主题,建设一批省级低碳城市,开展低碳机关、低碳企业、低碳社区示范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申报国家低碳试点城市。

(四)技术转移促进工程。

制定《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建立和完善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和长效机制,提高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率,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建立科技成果供给数据库和企业技术需求数据库。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的中介机构和职业化的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和挂牌交易机制,巩固和完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提高技术合同减免税的兑现水平。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鼓励以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加强技术转移。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和报告制度。坚持网上技术市场与实体技术市场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依法推动技术交易市场和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尽快建成集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共享于一体的科技大市场,形成有形与无形、线上与线下、网上与网下互联、互动、互补的技术市场体系。加大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的支持力度,设立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争取国家支持,带动社会资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产业化。建立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和上市公司,推动山西经济社会发展。

紧抓“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等国家开放发展战略机遇,充分发挥我省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大力实施“走出去、引进来”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通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大幅提高企业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竞争力。重点支持企业引进煤基、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产业先进技术。发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带动作用,建立省、市、县三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推进县域尤其是贫困县的技术转移力度,通过项目+技术+人才相结合的方式,把技术引进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山西技术转移示范平台。依托大同中国国际技术转移分中心、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基地建设,加大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产业和技术转移力度。

(五)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

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扶持一批有基础、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给予资金、技术和销售等各方面针对性扶持。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等给予支持。设立山西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基金,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探索小微企业创新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科技型企业上市工程,设立科技型企业上市专项计划和培育基金,优化上市环境,着力推动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设突出地方产业特色的高新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等,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建立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库及信息共享平台,形成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梯队军团。到2020年,我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争取达到10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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