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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推进大型火电企业污染治理(全文)

2017-01-04 14:1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企业超低排放煤电节能减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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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福建省环保厅印发了《福建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规划要求,重点推进大型火电企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火电、钢铁、玻璃、水泥等污染行业脱硫脱硝,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根据国家《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 年)》要求,2017 年底前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规模公用燃煤电厂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提效工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基本达到超低排放限值。全文如下:

福建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章 全面认识我省环境保护形势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十二五”以来,我省环境保护力度前所未有,各项环保工作有序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优势进一步凸显。但由于发展阶段、增长方式等因素,我省环境质量与社会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迈入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实现“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

第一节 “十二五”全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在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2015 年全省 12 条主要河流水质整体为优,主要水系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Ⅲ类水质比例分别为 98.1%和 94%,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98.2%,主要湖泊水库、城市内河水域、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分别为 57.4%、84.5%、67.7%。23 个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9个设区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9%。城市声环境基本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环境正常水平。森林覆盖率达 65.95%,连续 37 年保持全国首位,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为优,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污染治理进程明显加快。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深入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环境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完成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以及 10 蒸吨以下锅炉淘汰任务;黄标车专项治理深入推进,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阶段性任务。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启动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出台《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生态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生态创建步伐加快,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等5个城市获得省级生态市命名,其中厦门市、泉州市已通过国家级考核验收,福州市已通过国家级技术评估;全省共有 64 个县获得省级以上生态县命名,其中 5 个县获得国家生态县命名;全省共有 519 个乡镇(街道)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命名。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取消了 34 个县(市、区)的 GDP 考核。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全面启动。

环境监管能力持续提升。《福建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 年)》深入实施,全省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力度加大。环境监测水平得到提升,全省 72 家监测站通过标准化验收,建成 89 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和 82 座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成。环境监察能力得到提高,86 家环境监察机构通过旧标准达标验收,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稳步建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明显加快,9 市 1 区和 34 个县(市、区)成立环境应急机构,机构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全覆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新建成 15个危险废物重点项目,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环保领域改革逐步深化。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并实行差别收费政策。在造纸、水泥、皮革等 8 个行业先行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排污权二级市场活跃程度位居全国前列。重点流域“河长制”全面推行,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完善,与广东省跨省界闽粤汀江(韩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加快推进。在泉州市、三明市先行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绿色信贷、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综合改革试点,形成环保改革的“沿海样本”和“山区样本”。制定出台《福建省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南平市延平区率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

表 1 福建省“十二五”环保专项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节 全省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

增长方式仍需优化调整。我省经济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任务还未完成,污染物的排放强度还处在较高位水平,产业结构还处于阶段性重化阶段,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还比较高,环境保护总体滞后于经济发展,局部地区的环境承载力已经接近上限,污染物减排压力大。

生态环境治理亟待提升。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差距仍较大,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还比较低,局部地区生态环境破碎化,部分区域资源开发利用导致的生态问题仍较突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底数不清,规范化管理薄弱。

环境质量与社会期盼还有一定距离。水环境质量局部有起伏,主要流域Ⅰ-Ⅱ类优质水比例呈下降趋势,部分湖库呈现富营养化,个别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未能稳定达标,部分小流域污染严重;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任务艰巨,个别城市出现不同程度的臭氧浓度超标和雾霾天气;土壤环境安全存在隐患。

环境监管能力与新形势下环保工作要求还有差距。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的需求与监管执法能力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凸显,县级环保部门监管执法力量普遍不足。环保机构尚未全面延伸到乡镇一级,城乡环境治理体系尚未统一,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监管的要求。

第三节 环境保护面临历史性机遇和严峻挑战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我省环保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十三五”期间要抓住历史机遇,妥善应对环境风险与挑战,着力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规划目标。

主要机遇表现在:

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在绿色发展理念指引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国家新区等先行先试政策引领作用将进一步显现,有助于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有机统一的“新福建”提供新契机。

生态环境禀赋优良。我省地表水和空气质量优良,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森林覆盖率达 65.95%,大陆海岸线长度 3752km,分列全国第一和第二;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指数为优,居全国前列。生态环境优势进一步彰显,为实现“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公众参与环保积极。社会各界人士更加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人民群众环保意识逐步提高,环境权益观逐步增强,改善环境质量的愿望日益迫切,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 为环保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保障。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十三五”环保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

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创新亟待深入。我省在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进程中,对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作了一系列先行先试的有益探索,但制度设计上与中央的要求还有差距,各项制度之间缺乏有效衔接,配套措施还有待完善,环保顶层设计与基层实际脱节的问题还较突出。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空间有限。“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工业化、城镇化仍将持续推进,一批电力、石化、冶金等临港重化工业项目将相继建成投产,污染排放新增压力仍将处于高位水平,岸线资源开发导致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问题将可能进一步凸显,实现国家“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 的要求难度大。

环境安全存在较大隐患。全省存在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多分散在沿江、沿河、沿海地区,石化化工园区环境应急预警体系和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尚待完善,应急基础能力不足,存在发生区域性、流域性的环境事件隐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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