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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热电联产建设(全文)

2017-06-05 15:4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联产热电厂燃煤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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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积极推广电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的供热利用

在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区域,充分利用低品质的资源,大力发展电能驱动的污水源、空气源及地源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供热方式。有资源条件的地区发展区域性的生物质发电供热。

7、小锅炉拆除替代工作

截止到2015年底,全省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用于供热的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3341台,容量1.31万蒸吨,供热面积约为8960万平方米。

按照《河北省城镇集中供暖专项实施方案》和《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专项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10月底前,11个设区市和2个直管县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供热锅炉842台,容量4761蒸吨,需要替代供热面积约为3330万平方米;125个县(市、区)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供热锅炉2406台,容量6680蒸吨,需要替代供热面积约为4340万平方米。同时传输通道城市县(市、区)建成区应在2017年10月底前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供热锅炉。

2018年10月底前,125个县(市、区)需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供热锅炉93台,容量1620蒸吨,需要替代供热面积约为1290万平方米。

淘汰的锅炉原承担供热面积,优先由所在区域集中热力网承担,集中供热能力不足或热力网尚未覆盖的区域,实施气代煤、电代煤或其它清洁能源替代。

符合要求35蒸吨/小时以上供热锅炉,同时实施节能提效和环保改造。

8、打造张家口可再生能源供热示范基地

依据《河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京张联合举办冬奥会为契机,积极推动张家口可再生能源供热示范工程建设。

推进崇礼区、尚义县等地风电供热试点,并逐步扩大供热面积。借助京张联合举办冬奥会的契机,联合北京市不断拓展风电供暖范围。同时建设浅层地热供暖示范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依托大型光热发电站,实施热电联供。2022年冬奥会前,崇礼区供热基本实现使用可再生能源,展示绿色低碳奥运理念。

积极推动张北、沽源等地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供暖工程,鼓励张家口市经开区等地实施干热岩供暖示范工程,力争2017年底之前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供暖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张家口市县主城区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1600万平方米以上。

积极推动张家口风电在北京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做好北京市场开发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京津其他地区,到2020年,利用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为京津地区供暖面积达400万平方米左右。

(二)供热管网建设

1、加快热电联产和其它热源项目配套热网建设

(1)加快在建和新建燃煤、燃气热电联产热源和其它热源项目配套的供热管网建设工作。补齐供热管网短板,实现热源与管网衔接配套,充分发挥热源供热能力。

(2)加快城市周边大中型火电厂供热改造的同时,积极推进配套的大温差长输供热管线及既有热源置换热网工程建设。探索扩大热力管网供热能力和供热半径,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2、做好京津冀供热一体化协同发展建设工作

十二五”时期,三河-通州热力网已建成投产,实现向北京通州新城供热,规划期末由2015年供热面积1358万平方米力争发展至1500万平方米。

积极配合建设涿州-房山热力网,实现涿州热电厂向北京房山区供热,一期供热能力590MW,规划供热规模为1200万平方米;促进京津冀供热一体化协同发展。

3、提升城市供热安全可靠性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供热面积及热源供热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供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在加快规划热源建设的同时必须重视城市不同主力热源之间互联互通、互为备用管线建设工作,尽早实现各类热源联网运行,强化热源保障能力。

各地要打破行政和企业特许经营区域限制,按照城市供热规划要求,积极推进供热“一张网”建设,构建坚强的主管网架构,实现事故时的相互保障。统筹推进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将管网漏失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避免重大停暖事故发生,保证供热管网安全运行,提高供热可靠性。

4、老旧管网和换热站改造工作

各地市应结合《河北省老旧集中供热管网改造规划》,县级以上城市对采暖蒸汽管网进行全面整改,力争2018年前建成区基本消除采暖蒸汽管网。对服役年限超过15年“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的一、二次老旧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同时要建立老旧管网隐患排查改造常态化机制,并列入到每年的“冬病夏治”工作中。对有安全隐患的管网,不论是否达到15年,都列入到管网改造计划中,做到发现一处隐患整改一处,不欠新账,实现管网改造常态化管理。

加快老旧换热站改造工作,提高自动控制水平,解决供热系统缺乏调控能力、供热设施老化、系统跑冒滴漏等问题,提高供热管网输配效率、供热装备技术水平。

5、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继续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并建设集中供热系统能耗在线监测平台,2020年基本完成具有改造价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工作。

(三)智慧热网建设

1、加快“智慧热网”建设,推动供热发展的转型升级

鼓励各地加快向智慧型供热方向发展,实现热源、管网、热用户终端计量装置等能效系统的信息化,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打通供热计量各个环节的梗阻,对全网参数进行统一监控和管理,实时、全面监测供热系统的运行情况,协调热源供给,以适应热网负荷的变化;安全合理地进行系统调度,并根据运行数据实施供热调节,从全局角度进行指导、控制供热生产的运行和调节,达到节能降耗、绿色减排的效果,实现智能、精准供热的目标。同时,在保证热网安全、可靠、高效运行的前提下,有效消除水力失调、冷热不均现象,为广大用户温暖过冬提供有效保障。实现热源厂节能、供热公司不减收、供热质量提升效果。

“智慧热网”是利用现代的信息通信技术和互联网平台的优势,实现与传统集中供热行业的融合,改变了供热行业粗放式管理和劳动密集型的落后结构,达到供热企业管理的规范化、供热系统运行的高效化和用户服务的多样化、便捷化,提升全省供热的现代化水平。

2、智慧热网调度指挥系统

加快热网调度中心的建设工作,保证供热企业安全、节能、高效的运行,到2020年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企业基本配套建设智慧热网调度系统。

有条件的市县供热主管部门要积极谋划建设城市供热监管平台建设,随时掌握各供用热单位的运行参数,及时监督供热情况,提高供热质量。

3、智能化换热站建设

实施换热站自动化改造,换热站水泵变频控制,设置流量调节装置、气候补偿器及温度传感器等,实现“无人值守、有人巡检”的工作状态。到2020年无人值守换热站达到90%以上。

4、引导供热计量工作,向智慧供热发展

供热计量的用户终端和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包括热源、热网、热用户的供热系统智能化,使供热计量的节能转化为减排成果,可以大幅度提高热源供热能力、企业经济效益,扩大供热面积。

各地要积极引导供热企业在供热计量改革的基础上,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实施集中供热管网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实现远程传输调控,促进城市供热热能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而实现节能减排、提质增效,提升供热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性,满足不同群体用热需求。结合智慧供热平台建设,加紧建立完善供热计量收费系统,方便群众。

(四)供热行业监管

1、规划引路,规范建设行为、提高投资效益

(1)明确目标,做好规划,充分发挥供热专项规划在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以大气污染防治和提高供热质量为目标,做好供热专项工程规划。在规划年限内,各地市新建、改建、扩建的供热工程首先应符合城市供热专项规划,要按照批准的规划严格管理和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保优先、合理布局、严格准入、强化监管”的原则,通过合理确定规划建设规模、布局和时序,做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环境生态保护之间的统筹兼顾,通过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环境质量将进一步好转,生态承载压力可得到有效缓解。

(2)严格供热专项规划评审程序,提高规划水平。各地供热专项规划应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资质部门完成,编制深度应达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颁布文件要求规定深度,提高成果质量,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3)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模、年限、定位和功能分区,编制供热专项规划。要科学预测城镇人口及热负荷需求,合理确定供热方式、热源规模和热网布局,积极采用节能高效、安全环保的供热新技术。专项规划要符合国家及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并与省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天然气发展规划、电力规划和可再生能源等规划相协调。避免朝令夕改,影响规划方案的贯彻实施,提高投资效益。

2、逐步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保证供用热双方利益

统筹考虑供用热双方承受能力,供热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加快建立完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理顺煤炭和热力价格关系,用热需求及环保成本,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和调整供热价格。进一步深化供热计量收费改革,科学合理制定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

3、加强供热经营运行监管,建立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随着供热市场开放和我省三年攻坚行动实施,供热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越来越多各类性质企业参与到供热行业中来。同时因为其现金流好、行业风险低的特性,成为了资金追逐的目标,各级政府要研究这一变化出现新问题,制定行业准入、考核和退出机制,吸取经验教训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避免投机资金无序且盲目的进入和退出。强化政府的话语权、控制力,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快配套制度建设,确保安全、可靠供热,保持社会的稳定。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供热设施建设和经营,加快推进供热行业市场化进程,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把供热设施的建设、运营作为特许经营项目公开向社会招标,让供热技术先进、实力雄厚的企业成为投资主体。充分发挥现有大中型供热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中的优势,鼓励其以接管、参股、控股、兼并等形式参与供热设施建设和运营,通过市场扩张和资本运营扩大供热规模,推动城市供热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增强大中型供热集团调控和稳定供热市场的主导地位和骨干作用。

各地均要对出现过和可能出现的供热问题实行“冬病夏治”,制订供热设施检修方案,提前对设备设施进行了维修改造和保养,同时要实现“供热区域网格化”的管理模式,避免大面积停热事故发生。通过精心组织生产、科学管理运行、定期巡线检查、强化服务意识等措施实现安全、稳定、优质供热。各地市供热主管部门应强化对取得供热许可的供热企业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供热应急预警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4、逐步建立“分散供热,集中管理”运行机制

城市分布和分散式清洁能源供暖,要逐步建立“分散供暖、集中管理”的机制,引进和组建同时有供暖、供电或供气资质的企业,集中落实煤改电、煤改气相关补贴政策和电力调配、气源规划,统一解决采暖器具维护、维修等问题,保证安全运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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