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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改委:“十三五”风电装机600万千瓦以上 培育一批百万千瓦级风电企业(附规划)

2017-06-08 13:50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贵州风电风电装机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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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统筹

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将省能源规划各项发展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对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能源消费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指标实行约束性管理,纳入省对各市州综合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各市州人民政府要确保“十三五”约束性指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之内。充分发挥预期性指标的引领作用,加强规划对产业布局和投资项目的调控。加强对列入各级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重大能源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检查评估机制。在实施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年度实施评估制度,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及时掌握目标任务进度。规划确需做重大调整时,及时研究提出调整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批准后实施。建立评估奖惩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地区、能源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强化政策保障

创新完善支持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涉及土地、财政、金融、价格等方面的综合支持政策工具包,围绕传统能源转型升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大数据建设,能源普遍服务能力提升,制定差别化的支持政策,为能源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完善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各市州和各重点企业要确保支持政策的落实到位。省级能源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建立情况沟通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政策发挥成效。

(三)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增加对我省煤层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电网调峰能力提升、电能替代和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大能源科技专项的资金投入。综合运用财政拨款、设立基金、贴息贷款、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扩大政府投资规模。全力争取中央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中央预算内煤矿安全技改资金、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补助资金等资金支持。省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用于淘汰落后产能、智能机械化改造、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奖补。各级财政也要配套一定比例资金,用于上述三项重点工作。适当提高煤炭资源税地方分成比例,支持地方加快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加快设立贵州省能源结构调整基金,重点投向煤矿改造升级、智能机械化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

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能源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规划项目投资建设、企业改组改造、合资合作,进一步扩大外来资金规模。全力推进政金企合作,加大金融机构对能源项目建设贷款支持力度。

提升能源企业融资能力。积极培育能源上市公司,积极支持一批能源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能源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融资券或联合发行企业债券,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强企业投资能力。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专项金融产品,重点用于解决煤炭企业流动资金问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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