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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口述史|电力“九五”计划:出台早、调整勤、效果好

2017-07-26 09:03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火电电力建设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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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环境出现新特点

由于电力“九五”计划制定工作启动早,有充裕时间进行研究、协调、讨论,所以在1996年全国“两会”后很快就对外公布了。

但在实施过程中,“九五”期间,电力工业发展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有了很多新特点。在国际上,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1997年,亚洲又发生了金融危机。在国内,针对1993年以来的通货膨胀过高的矛盾和抵御金融风险的要求,国家采取了收缩信贷,紧缩财政,压缩新开工项目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逐步实现了经济“软着陆”。在这种情况下,从1997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各类商品供需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供不应求到基本平衡,包括电力等商品都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同时结构性矛盾凸现出来。这一点和当前情况有些相似。

到了1998年3月九届人大组成了新一届政府,新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又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改革政府机构(包括撤消电力工业部),改革金融体制以及改革住房、医疗、养老保险等,提出三年国企脱困的目标,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调整国民经济结构的步伐大大加快。为了拉动经济增长,从1999年开始,国家又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启动内需,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因此“九五”期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呈现前期、中期逐年减缓,后期又出现回升的局面。

需要说明的是,经国务院批准,1997年1月成立国家电力公司,公司规划部门为计划投资部。到1998年3月电力部撤消,在此期间国家电力公司与电力部双轨运行。

逐年优化调整

面对这些变化,我们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不断滚动调整电力“九五”计划。

1997年2月,部计划司根据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计划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电力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以计规划[1997]12号文要求各网、省局认真研究电力市场,对电力“九五”计划项目进行滚动优化、调整、清理。

1998年1月,电力部下发电计[1998]15号“关于调整电力结构、优化滚动修订‘九五’后三年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要直接领导和协调,优化、修订“九五”后三年计划。

1999年3月,我们以计规划[1999]31号文转发了国家计委计基础(1999)182号《国家计委关于“九五”后期调整电力建设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实行两个重要转变:一是电力发展要从过去以供给导向为主,被动地填补供电缺口,转到以需求导向为主,主动地开拓电力市场上来。二是电力建设要从过去以增加发电能力为主,主要考虑上项目、建新厂,转到以提高电力质量、水平和效益为主,把有限的增量用到调整电力结构上来。

通过上述逐年的调整,可以看出,电力规划制定后不是“规划往墙上一挂、文件往下一发”就行了,不能死盯着执行,而是要根据市场灵活调整。“九五”电力规划作为中期规划,在这方面做得是好的。

从完成情况来看,电力工业“九五”计划完成情况与规划目标比较接近。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由1995年的2.17亿千瓦增加到2000年的3.19亿千瓦,超过计划的6.3%。“九五”期间新增发电装机1.02亿千瓦,年均增长8%。发电量由1995年的10069亿千瓦时增加到2000年的13685亿千瓦时,完成年计划的97.8%,年均增长6.3%,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但值得注意的是,受供需矛盾缓和的影响,“九五”期间电力建设新开工规模偏小。当时由于国家宏观调控的安排,“九五”期间电力建设新开工规模仅4611.5万千瓦,比“九五”计划12310万千瓦少7698.5万千瓦。结转“十五”规模5528.6万千瓦,比原计划9930.7万千瓦少4402.1万千瓦。这对“十五”期间机组的投产产生了一定影响,尤其是东部一些用电增长较快的地区,所以到了“十五”中后期我国又出现了缺电问题。

规划工作的统筹协调

与体制机制建设十分重要

研究和制定电力工业发展规划是能源主管部门的主要任务之一,更是电力规划部门的最重要的任务。原电力部计划司紧紧地抓住了这个工作中心,同步研究了电力发展当期规划(“八五”计划)与中期规划(“九五”计划)、长远规划(2010年、2020年远景目标),总体规划(电力发展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火电、水电、核电、天然气发电、新能源发电、电网等各类规划),全国规划与地方规划(省级规划)。各地都是在电力部的指导下同时进行,这就保证了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良好衔接,在规划定了后,很少有盲目建设、调子不一样的情况;我们加强了上下协调、沟通,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统一规划思路和规划原则,提出规范编制要求,这就保证了规划研究的质量和深度;我们适时向国家综合部门、国务院领导汇报,这就保证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

回忆历史,是为了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我觉得,电力“九五”计划制定和实施的这些经验,对于当前和今后的电力规划工作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电力“十一五”、“十二五”发展规划没能对社会公布;当前煤电产能阶段性过剩,清洁能源发电“弃水”、“弃风”、“弃光”问题严重,从目前采取的措施看,“十三五”仍可能得不到基本解决。造成电力系统发展不协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规划工作方面看,“十三五”规划工作虽有大的进步,但还需要深化改革、创新,在以下两个方面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需要加强以系统论的思想统筹协调电力规划。电力系统是由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环节组成的电能生产、传输、分配和消费的巨大的复杂系统,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个环节都是电力系统中的子系统,相互影响和制约。各省级电网也是一个个子系统,通过电网互联形成全国联网的大系统。电力系统的特点之一是在目前条件下,电能一般不能大规模储存,发输配用瞬间完成,电能生产与消费需随时保持动态平衡,发电容量和设备都需要一定的备用。而违反系统论的思想研究、制定、管理规划,肢解、拆分、孤立地编制子系统的规划,缺乏整个电力系统规划的统筹协调,就必然要出现象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电力系统中的输送、消纳不匹配等一系列问题。

二是需要加强规划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现在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规划工作依靠的研究机构都隶属于企业集团,难免不受企业利益的约束,其研究成果如果影响了本企业的利益,就可能报不上去。而企业研究的规划成果一般是符合国家的战略,但也包含着本企业的利益,不一定和国家的战略、规划完全吻合。所以,规划研究机构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一定要独立、客观、公正,体现国家规划的要求和全社会的利益。

但更需要注意的是,未来电力发展中还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很多难题的解决是需要主管部门有担当精神的,该拍板的就要拍板,而不是把有分歧的问题挂起来、拖下去不做决定。

原标题:电力“九五”计划:出台早、调整勤、效果好(能源口述史(五))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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