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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未达到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全部停产!

2017-10-23 18:0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发电超低排放山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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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企业是本次错峰生产和运输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9月底前编制完成“一厂一策”停限产方案和错峰运输方案,并经专家评审或函审后经县政府报市大气防办备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必须通过整条生产线停产的方式主动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为改善环境质量贡献力量。若检查期间发现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严格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三)纳入错峰生产的水泥等行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经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在9月底前报市政府(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纳入错峰生产的医药、农药行业因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省政府批准;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从10月1日起,13个督查巡查组要将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作为督查巡查重点内容,每轮督查巡查期间要对错峰停限产行业至少全部督查巡查一遍,特别是对于纳入错峰运输的重点企业,要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确保工业企业错峰停限产和运输措施落实到位。对巡查中发现的错峰生产和运输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产,并要按照量化问责规定要求,坚决计入量化问责,及时对企业所在地政府提出问责建议。

(五)实施错峰生产和运输量化考评工作机制,对督查巡查发现的错峰生产不落实、不到位且问题相对集中的县市区党政领导,市委市政府将及时进行约谈,达到我市攻坚行动量化问责标准的,按规定严格问责。对督查巡查组敷衍了事,不认真进行检查,应发现问题未发现、应督办整改未督办的,由督导问责组及时约谈并视情节实施问责。

(六)从10月1日起,督查巡查组要于每日18:00前向督查巡查综合协调组上报检查错峰生产和运输企业情况及现场图片,并同步发送至“督查巡查工作微信群”。

四、联系方式

(一)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胡谦 王宇霞

联系电话:2026870

电子邮箱:czhbdqk@163.com

(二)长治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督查巡查综合协调办公室

联 系 人:王美欣 何 锐

联系电话:2023658

电子邮箱:czhjbhjbgs@163.com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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