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认定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五条【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维护检修】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维护检修,使其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维修、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使其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六条【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进场施工时,应当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台账。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督促建设单位使用符合现行执行的阶段性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第四十七条【船舶排放要求】禁止船舶在内河水域使用焚烧炉或者焚烧船舶垃圾。
禁止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在城市市区航道、通航密集区、渡区、船闸、大型桥梁、水下通道等内河水域进行舱室驱气或者熏舱作业。
船舶在海港港区内使用焚烧炉、进行驱气等作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如实记录。
船舶在发现海上大气污染事故或者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向就近的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船舶排放控制管理】国家划定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内的船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使用低硫燃油或者采取使用清洁能源、尾气后处理等与使用低硫燃油等效的替代措施。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进出船舶排放控制区的船舶的污染排放情况及燃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岸电建设】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将岸基供电设施建设纳入能源发展规划;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岸电系统的改造使用以及低硫燃油供应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现有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新建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船舶靠泊内河港口强制使用岸电。沿海港口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
第六章 扬尘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一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十条【技术规范要求】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分工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要求。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相关信息与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享。
第五十一条【建设单位职责】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实行单列支付。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合同签订后,依照合同约定拨付扬尘污染防治费用。
(二)将扬尘污染防治内容纳入工程监理合同。
(三)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监督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责任。
第五十二条【施工单位职责】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五十三条【监理单位职责】监理单位应当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对未按照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第五十四条【施工扬尘控制】城市建成区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能清晰显示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车辆车牌号码的视频监控设备;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上的,还应当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但散装预拌干粉砂浆加水搅拌除外;施工现场铺贴各类瓷砖、石板材等装饰块件禁止采用干式方法进行切割。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第五十五条【道路扬尘控制】道路保洁应当采用低尘作业道路机械化清扫、市政道路机械化高压冲洗、洒水、喷雾等措施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第五十六条【运输扬尘控制】运输建筑垃圾、粉状物料、砂石和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全封闭运输,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要求行驶。
对未实现全密闭运输或者未配备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不再进行运输处置核准。
第五十七条【石棉污染控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石棉及含石棉物质作为建筑材料。
对使用石棉及含石棉物质作为建筑材料的建筑物进行保养、翻新、拆卸等,应当按照国家、省的规范要求,在建筑物拆除或者整修前拆除石棉及含石棉物质。
第五十八条【码头扬尘控制】干散货码头应当采取干雾抑尘、喷淋除尘、防风抑尘或者密闭运输系统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第二节 餐饮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五十九条【餐饮大气污染控制】排放油烟的餐饮场所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排放的油烟、烟尘等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产生异味的餐饮场所还应当安装异味处理设施;大中型餐饮场所还应当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至少每季度对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装置进行清洗维护一次并保存记录。台账记录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六十条【安装烟道要求】新建商住综合楼、用于餐饮服务的建筑物和居民住宅楼应当配套设立专用烟道,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专用烟道的油烟排放口设置高度及与周围居民住宅楼等建筑物距离控制应当符合要求。
已建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鼓励居民家庭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减少油烟排放。
已含有餐饮场所的商住综合楼和用于餐饮服务的建筑物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应当加装专用烟道;无法加装专用烟道的,餐饮服务场所应当限期搬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制定专用烟道加装的具体标准、程序。
严禁封堵、改变专用烟道和向城市地下排水管道排放油烟。
第六十一条【畜禽养殖恶臭治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屠宰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提高畜禽粪综合利用,防止排放氨盐和恶臭气体。
第六十二条【禁止焚烧】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污染物的物质。
第六十三条【授权规定】地级以上市应当制定餐饮服务业的油烟、露天焚烧等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管理办法。
第七章 联合防治
第六十四条【泛珠和粤港澳联合防治机制】省人民政府应当与周边地区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合作机制,定期协商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重大事项。
第六十五条【划定重点控制区】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划定本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监督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重点区域内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共享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协商解决跨界大气污染纠纷,依法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区域内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共同做好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十六条【区域间会商通报】地级以上市建设可能对相邻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应当及时通报有关信息,进行会商。
会商意见及其采纳情况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或者审批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违反高污染工业项目、工艺设备限制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新建、扩建列入名录的高污染工业项目,或者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高污染工艺设备的,或者将淘汰的高污染工艺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八条【违反超低排放要求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按照要求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九条【违反园区集中供热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新建、扩建燃煤锅炉的,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新建、扩建除燃煤锅炉外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等的其他设施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供热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分散供热设施,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违反禁止安装的燃烧设备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安装国家、省和地级以上市明令淘汰、强制报废、禁止制造和使用的锅炉等燃烧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违反工业源头控制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本省生产、销售超过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的原材料和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在包装或者说明中标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第七十二条【违反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技术规范制定操作规程或者组织生产管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违反台账管理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七十四条【违反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根据国家、省的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七十五条【违反低排放控制区管理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机动车的区域使用高排放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第七十六条【使用超标车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在机动车停放地、维修地抽检的在用机动车不符合注册登记时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维修;逾期未维修或者维修后经检验不合格仍上路行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第七十七条【违反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的法律责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违反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要求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治。
第七十九条【施工单位违反扬尘管理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或者未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第八十条【施工单位违反扬尘管理的法律责任】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的,或者使用石棉及含石棉物质作为建筑材料的,或者未按照规范要求在建筑物拆除或者整修前拆除石棉及含石棉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第八十一条【违反运输扬尘控制要求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采取全密闭运输,未配备卫星定位装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要求行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八十二条【违反烟道安装要求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第四款规定,封堵、改变专用烟道,或者向城市地下排水管道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三条【违反露天焚烧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污染物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一般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章 附 则
第八十五条【相关定义】本条例所称移动源,是指由内燃机为驱动或者牵引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
本条例所称新车,是指新生产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汽车。
本条例所称在用车,是指已经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汽车。
第八十六条【施行日期和废止条款】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2000年5月26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0年6月2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的《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能源集团近日公布河南公司孟津热电#2机组灵活性改造EPC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预中标该项目,投标报价2466万元。国能孟津热电有限公司坐落于九朝古都洛阳市孟津县东北11km的白鹤镇,地处河南省西部,由国家能源集团与华阳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双
4月24日,中国能建浙江院与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浙能武威2×1000兆瓦调峰火电机组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浙能武威2×1000兆瓦调峰火电机组工程位于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本期建设规模2×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为深入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
2023年度燃煤机组能效水平对标公示[$NewPage$][$NewPage$][$NewPage$]
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1、2号锅炉灵活性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59/19-QT-099)一、招标条件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1、2号锅炉灵活性改造EPC工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2.1招标采购项目地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方案提出,2024—2025年全省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投资规模力争达到280亿元,到2027年累计达到500亿元。实施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灵活性改造,有序推动老旧煤电机组容量替代,有效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发电水平。
近日,集团公司系统内首笔5亿元中长期跨省经营性火电项目贷款成功落地重庆公司,打通了重庆公司所属习水能源公司多年受限的外部融资渠道,为域外困难火电项目债务优化提供了新方案。为实现贷款落地,重庆公司统筹谋划,建立专项团队,习水能源公司积极行动,借助财务状况大幅改善契机,密切拜访各大金
近日,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火电机组脱硫EPC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宁夏电力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火电机组脱硫EPC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能宁夏六盘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力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
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发布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工程辅机(第1批第2部分)脱硫装置(EPC)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BDLSJY-HW-SLEQ-OQ-2024-022),详情如下:一、招标条件本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工程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投商洛电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河南省2024年应急备用电源认定及退出名单的公示。共4台机组被认定为应急备用电源,3台机组退出应急备用电源。关于河南省2024年应急备用电源认定及退出名单的公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应急备用电源管理的有关要求,经河南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及
近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发布鄂尔多斯市蒙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抽凝供热机组关停公告,详情如下:鄂尔多斯市蒙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抽凝供热机组关停公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机组淘汰关停工作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2〕402号)及《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
国家能源招标网发布宁夏电力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硫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硫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2528,招标人为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告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4月25日,山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二批),清单中涉及水污染防治(地表水)、水污染防治(地下水)、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近期,四川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发现部分涉气污染源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充分警示、曝光典型,现公布2024年第二批部分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污染源名单。成都市龙泉驿区富奥威泰克汽车底盘系统成都有限公司主要污染问题:1.表面处理烘干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长期未更换,现场开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在对鹤岗市大气重污染天气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八批未达标空气污染源曝光名单:近期,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检查发现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将名单通报如下,请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标,按期整改到位。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专项资金1099.3万元用于黄山市大气精细化管理项目、国控站点监控监测网格化管理提升项目、黄山市2024年农村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等方面12个项目实施。关于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4月19日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新疆喀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作。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改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典型案例:为推动亳州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运用FID、PID等新装备,精准发现环境违法
当地时间4月23日,山东电建三公司承建的巴林铝厂自备电站EPC项目燃机点火庆典在铝厂控制室举行,业主ChairmanMr.KhaildAlRumaihi、CEOMr.AliAlBaqali出席庆典仪式,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孔令峰受邀出席。庆典仪式上,Mr.KhaildAlRumaihi高度赞扬了公司项目执行团队,他表示,巴林铝厂自备电站作为Alb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0月2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鼓励多晶硅生产企业直接消纳光伏、风电、水电等绿电进行生产制造,支持通过微电网、源网荷储、新能源自备电站等形式就近就地消纳绿电。使用绿电进行多晶硅生产的,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2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鼓励多晶硅生产企业直接消纳光伏、风电、水电等绿电进行生产制造,支持通过微电网、源网荷储、新能源自备电站等形式就近就地消纳绿电。使用绿电进行多晶硅生产的,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445号)成文时间是2021年10月21日,在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是今年6月1日。这绝不是发文需要这么长的时间,猜测是对规划的内容存在不同意见需要进一步沟通。细读规划内容,果然有让人耳目一新的“猛
近期,利好新能源的政策接连不断,提出了很多新措施。比如,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就是其中之一,对此,观茶君进行过简要分析,见《国家发文再次力推,“直供电试点”离落地还远吗?》。(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作者:观茶君团队)文章刊出后,有人对观茶君理解的准确性表示了怀疑。不过
日前,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印尼泗水MSE纸厂1x35MW自备电站项目布袋除尘器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显示,菲达环保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报价339万。详情如下:
4月9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并网运行的非燃煤自备电站以及所发电量全部自用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通知》明确,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继续对分
4月9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并网运行的非燃煤自备电站以及所发电量全部自用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通知》明确,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继续对分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吉林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300万吨钢配套1x11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自备电站工程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0〕41号,详情如下:东丰县发展改革局:报来《关于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300万吨钢配套1x11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自备电站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
日前,广东珠海印发《珠海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其中指出: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坚决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及时退役服役期满煤电机组,推进运行时间长的煤电机组提前退役。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广东省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清远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其中指出:鼓励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项目,支持用于替代煤锅炉、窑炉。2020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按国家要求淘汰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