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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评价规范 火电行业》等8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发布

2018-10-12 09:4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发电火电企业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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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发布了关于对《循环经济评价规范 火电行业》等8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其中,《循环经济评价规范 火电行业》规定了火电行业循环经济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要求、循环经济指数计算方法和评价等级。适用于评价燃煤发电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其他火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火电行业(燃煤发电企业) 循环经济实践技术指南》规定了燃煤发电企业循环经济发展实践技术的基本要求、循环经济要素、循环经济途径以及实践技术等。适用于以煤、煤矸石、煤泥等为原料的燃煤发电企业(含企业自备发电厂)。其他火电企业可参考。

具体全文内容如下:

关于对《循环经济评价规范 火电行业》等8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归口、并组织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等单位起草的国家标准《循环经济评价规范 火电行业》(计划号:20171154-T-469)、《一般固体废物分类及交换利用方式》(计划号:20160932-T-469 )、《废物流数据采集原则和要求》(计划号:20160931-T-469)、《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评价规范》(计划号:20153444-T-469)、《废弃产品分类与代码》(计划号:20181844-T-469)、《行业循环经济实践技术指南编制通则》(计划号:20182142-T-469)、《火电行业(燃煤发电企业)循环经济实践技术指南》(计划号:20182143-T-469)、《循环链接技术规范 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计划号:20182141-T-469)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你单位相关人员对本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请于2018年10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联系人。回函请务必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便于起草人与您联系。

联系人:高东峰,朱艺

电话: 010-58811127,58811493

E-mail: gaodf@cnis.gov.cn,zhuy@cnis.gov.cn

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7年9月19日

附件1-征求意见稿-循环经济评价规范 火电行业.doc

附件7-征求意见稿-火电行业(燃煤发电企业)循环经济实践技术指南.doc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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