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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后电力何为

2020-03-12 09:59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作者:陈敏曦关键词:电力建设电力新基建电力抗击疫情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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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来说,这些举措都将有利于扶植实体经济快速复苏、保障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但对电力企业而言,却意味着更加严峻的市场环境,和实实在在的付出。

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的政策对于电力企业而言可谓“利好不多利空多”,特别在电价政策上,政府、市场双管齐下——2019年,在实现2018年一般工业电价降10%的基础上再降10%,年均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46亿元,两轮共降低各类用户用电成本超2000亿元;同时,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2.83万亿千瓦时,占比全社会用电量近40%,度电平均让利近0.04元/千瓦时,其中煤电的市场化率近60%,而全国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已从2011年5305小时下降至2019年的4293小时,整个电力行业,特别是火电板块出现大面积亏损。在日趋严苛的市场环境中,从发电侧到电网侧纷纷压减投资,其中电网投资在2019年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

可以预见的是,经此一疫,我国发电领域去产能的进程将会提速,一批落后产能加速淘汰退出,马太效应进一步显现——具有成本优势的大容量机组和基地型煤电一体化项目将会杀出重围,传统粗放型发展模式的能源电力企业将会面临更大压力;同时在电网侧和新能源发电技术领域也会催生和涌现出一批综合能源、大数据、智能应用等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新业态,“线上+线下”并举将替代传统生产经营运维模式,科技创新将为行业集聚新的动能。

但是不能忽视的是,目前我国仍处于三期叠加阶段,外部环境依然多变,内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存在。国家将继续坚持推行“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并采取多种措施降低疫情对营商环境带来的影响,持续降低全社会,特别是中小企业用能成本。

大疫当前,降低自身盈利,甚至是以短期亏损来换得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行是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但对于具有公共事业和企业双重身份的电力企业而言,完成好国资委年度经营指标考核,并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同样也是客观需要。面对政策“硬约束”和“保负荷”的新常态,电力行业又是否能以“两全之策”,在促进电力消费增长和贡献社会责任的最大公约数中赢得更多回旋余地?

阶段性降电价后

需要立足市场与体制变革谋发展

“疫后经济必然会出现反弹,但是我们要把这个反弹做成强劲的反弹,让政策和市场同步发力,用10倍的努力推动经济发展,才能够实现和完成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朱民在分析2020年经济发展形势时强调。

“10倍努力”,是被这位知名经济学家反复提及的字眼。

尽管降低用能成本不如金融、财税等宏观经济政策对于实体经济的刺激来得直接和明显,但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嵌入实体经济方方面面的电力价格,显然对于拉动疫后经济恢复,刺激电力消费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为助力复产复工的阶段性政策,此轮阶段性降电价、减免容量电费所涉及的金额和范围已经超过了此前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到“降低制造业电价5%”的范畴。同时,预计今年两会上宣布持续降低实体经济用能成本已成为大概率事件。在继煤电、电网领域不同程度地通过市场安排和行政指令争相让利后,水电、核电等边际成本较低的电源或将接棒,成为未来降电价的主力军。

然而,受制于资源禀赋的制约,水电、核电的降价红利往往容易被远距离输送成本反噬,因而产生的促进作用也具有一定的区域分布特性。且更为重要的是,电力的使用价格仅仅是企业用能成本的部分支出,普惠性降电价的幅度并不能完全体现对实体经济帮扶的贡献度。

在庞杂的电价体系中,不同类型的用户缴纳的度电电费折算入单位用电成本会出现较大差异。正是由于电价结构、获得电力的成本均是影响用户用能成本的重要因素,因而在后续的降价大潮中,单纯依靠电力企业的力量则显得有些单薄。若要完成“10倍努力”的预期效果,仍需要政策、市场和企业的共同发力。

在导致工商业用电成本普遍较高的种种原因中,交叉补贴始终是绕不开,也是最难解的“疙瘩”。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倒挂的电价已无法及时向市场传导的当下。

长久以来,通过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间,电价承受能力强与弱的不同用户间发生的交叉补贴,我国实现了电力普遍服务等政府公共政策目标,但是却选择性地忽略了由于工商业与居民间交叉补贴引发的年均近千亿元的社会福利总损失。

事实上,早在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在关于我国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新闻发布会上就曾提出,要“妥善解决交叉补贴问题”;同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也曾明确,“研究逐步缩小电力交叉补贴,完善居民电价政策。”

但是,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稳定社会民生的左右手互搏中往往难寻最优解。通过对交叉补贴与社会福利净损失对工业发展与居民生活影响的比较分析中发现,电力交叉补贴所得额占比居民工资总额的1.59%,短时间内通过大幅提高居民用电价格以降低工商业电价水平依然存在不小难度。

当下,我国正在从人均年收入1万美元向1.5万美元的中高收入水平迈进,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量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50%,无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决定,还是释放国内需求和消费升级的客观发展需要,都与十余年前交叉补贴实施的初衷和背景发生了明显改变。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政策不能局限于简单的利益调整,降低企业的用能成本需要转换并聚焦有利于充分释放生产力和提高生产效率的共赢方案。随着电价体系逐步趋于完善,分时电价、分季节定价等需求侧管理手段,都可以与现行的居民阶梯电价相结合,在逐步将居民用电成本向合理化方向靠拢的同时,缓解交叉补贴对于工商业积年的沉重负担,进而形成在较少降低居民用户用电效用的前提下较大幅度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的预期效果。

对于全社会用电量占比近7成的第二产业而言,改变当前分时电价“一刀切”的现状,以区域特性和产业结构为基础,进一步细化分时电价的种类和价格区间,以更加适用于用户弹性生产,更为精细化的区别定价,一方面引导企业合理错峰减容,另一方面避免低效产能“搭便车”,进而提高电力设施利用效率,以降低不必要的发电和电网容量投资,延展降低电价的可行性操作空间。

在用能成本构成的另一端,“获得电力”的成本,近年来与“优化营商环境”一道,成为被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

当前,随着优化营商环境等诸多政策的落实实施,我国“获得电力”指数在电力接入的成本、响应时效和服务质量上都已大幅提升。但是面向于企业的降成本长效激励机制,以及用户侧专业的服务市场还未见雏形,售电领域和节能服务公司普遍还未能将降低用电成本的服务进一步延伸至企业内部。

根据相关调研结果显示,为了避免后续增容,目前全国绝大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新装用电负荷均超过实际用电需求,这不仅会拉高用户在基本电费上的支出,也会造成电网企业的投资浪费。与此同时,目前众多企业都面临着配电设备老化带来的安全风险和电能损失,即便是有专业团队进行管理,也涉及到企业人工成本的增加。

无论用电成本在企业经营成本的占比高低,企业都存在降低用能成本的天然诉求。单纯依赖于电网企业提供主动服务,始终存在着供用两端利益此消彼长的悖论,正因如此,通过市场服务于企业已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

即便在以配网为依托的商业模式创新背后,依然涉及到许多体制机制的掣肘,但随着售电侧、增量配电改革的艰难挺进,企业节能及综合能源服务管理的新蓝海已经吸引着众多社会资本前赴后继。当资本就位后,则等待体制发力来彻底撬动用户侧服务市场的放开——通过允许专业的配售电公司通过代管、租赁、收购或混合所有制改造等方式,激发企业降低用能成本的外部市场活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进一步减轻政府、企业的资金投入。

同时,针对于解决企业实际用电需求的优化分析、配电设备运维,以及红线外的外接线路工程,不仅可以大幅降低企业获得电力的成本,同时也可以与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结合,通过市场化运作进一步实现规模效应,提升服务效率的同时增强企业获得感。

非常时期,往往意味着非同寻常的机遇。疫情或许将改变社会治理的传统方式,改变企业生产运营的思维模式,抗击疫情也为电力体制改革营造了一次再提速的良好契机。

在疫情面前,各方的利益诉求都将重新归位于国家经济发展这个根本出发点上来,电力体制改革曾经遭遇的种种阻力,在此时或将划转为奔涌前行的动力。在体制机制创新的助推下,中央、地方、企业、用户都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决心中获得更为持久的推动力。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区市新增确诊病例0增长,为打赢疫情阻击战再添砝码。可以说在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没有任何一个人的缺位,共同铸成了全民打赢抗疫总体战的信心。无论疫情面前,或是疫后经济恢复,电力行业都已经并持续贡献自己的“10倍努力”,为完成国家各项经济发展指标赋能聚力。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年02期,作者系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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