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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价格改革难免“阵痛”

2006-01-12 00:00关键词:价格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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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最终以煤电双方的不欢而散而告结束,但这只是资源价格改革过程中所必须经历的阵痛。众多改革亮点的涌现,令本次煤炭会仍是瑕不掩瑜。   
 
  放开电煤价格无疑是本届煤炭会的最大改革。

  长期以来,占到全国电煤总消耗量一半左右的电煤,其价格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的控制和干预,而这恰恰是煤电双方长期积怨的根源之一。当重点电煤合同的价格高于市场价,电力企业的合同履约率往往会降低,转而购买市场煤;反之,当重点电煤合同的价格低于市场价,煤炭企业的履约情况也不理想。

  要破解煤电“顶牛”的矛盾,理顺电煤价格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去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举办的“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上,财政、环保、土地、科技、水利等多个部委的高级官员悉数到场,就如何完善水、电、石油、天然气、土地、煤炭等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规划改革的“路线图”。

  之后不久,从煤炭行业内部就传出今年电煤价格要放开的消息。在煤炭会召开前夕,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文件,明确表示“取消2004年底出台的电煤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这被多数业内专家解读为国家进行资源价格改革的重要一步。

  不过,“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电力企业特别是五大发电集团,由于承担了过多的社会义务,同时也长期享受“优惠”煤价,在本次改革中受到的冲击最大。去年五大发电集团的下属火电厂,出现大面积的亏损。因此,五大发电集团无论如何也不能承受煤价的继续上涨,在本届煤炭会上联合一致,“死扛”价格底线。而煤炭企业也毫不讳言对利润的追逐,坚持要求提价,这使得煤电双方在本届煤炭会上空手而归,大量的合同悬而未决。

  从表面上看,无果而终的煤炭会,似乎意味着本次电煤改革并不成功,但仔细分析却并非如此。

  首先,正如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所说,“任何一次大的价格变化,都是不同行业,不同市场主体和不同人群利益此长彼消的过程”。既然牵涉到利益的重新分配,刚开始的争夺自然是最激烈的。所以,如果煤电双方能很顺利的达成一致,反而不合常理。

  其次,在本届煤炭会上,国家发改委等政府部门较好地实现角色转变,即由去年的行政干预,变为一个“协调者”。面对来自各方的压力,仍然坚持“由供需双方协商”原则,并不直接插手其中。这对加快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然,电煤价格放开,还需要下游价格放开作为必要的支撑。而同时,国家从社会整体价格稳定方面考虑,并不希望电价频繁调整。因此,在资源价格特别是煤炭价格改革过程中,众多电力企业还要经历一段阵痛期。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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