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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特高压输电建设亟待关注

2006-04-06 00:00关键词:特高压输电高压输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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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的北京春风荡漾,在中俄两国元首的见证下,中国“俄罗斯年”启幕了。中俄双方随后签署了15个合作文件,其中于3月21日由中国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董事长丘拜斯签署的《关于全面开展从俄罗斯向中国供电可行性研究的协议》颇为引人注目。

  中国从俄罗斯购电是一个老话题。早在1992年,随着自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至中国黑河之间第一回220千伏输电线路的开通运行,中俄跨国输电已悄然启动。然而,在随后的几年间,中国购自俄罗斯的电量并不多。即使在中国出现严重电力短缺的形势下,从俄罗斯购电也未出现大规模增长,直到2005年,黑龙江从俄方购电也不过1.3亿千瓦时。

  据统计资料显示,目前俄罗斯年发电量达1万亿千瓦时以上,特别在其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具有丰富的水力和煤炭资源,电力出现大量过剩。俄方资料显示,仅伊尔库茨克电力公司每年多余电力就达到200亿千瓦时。而在我国,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力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在赴俄罗斯实地考察后认为:“充分发挥中国的电力市场和俄罗斯的资源以及两国的地缘优势,开展互惠、互信、互利的合作,实现两国资源的优化配置,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

  可是,为什么近年来中俄之间跨国购电的步伐并未加快呢?据专家分析,问题的关键出在输电线路上。

  黑龙江佳木斯电业局局长张文学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已探明保有储量为224.5亿吨,居全国第5位;而且黑龙江煤炭具有含硫量低,发热量高,适用于发电的特点,目前成为东北地区的最重要的煤电基地。而中国电力需求的主要市场在华北、华东、华中和华南地区。目前由于受电网等级限制,黑龙江大量的富余电力在“北电南送”中尚不通畅,存在严重的“窝电”现象。在此背景下,从俄罗斯大规模购买电力自然难以成为现实。

  “要解决长距离、大规模跨区域输电,特别是中俄跨国输电的问题,建设特高压输电线路势在必行。”张文学告诉记者,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他已在今年3月份的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请国家有关部门考虑建设由黑龙江省东部宝清煤电基地至辽宁负荷中心的1000千伏交流或±800千伏直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

  据国家电网公司新闻发言人王敏透露,为加快中俄跨国输电和黑龙江“北电南送”的步伐,中国东北地区的电网建设规划已经提速。预计到2010年,将建设±5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实现从俄罗斯远东电网向中国辽宁省电网送电,输电功率为3000MW,年供电量165至180亿千瓦时;到2015年,要建设±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从俄罗斯远东电网或东西伯利亚电网向中国东北或华北送电,输电功率为6400MW,年供电量380亿千瓦时。

  我国特高压电网工程的建设,不仅为中俄之间的长距离跨国输电铺平道路,还将为中国与蒙古、哈萨克斯坦等周边国家的电力合作提供广阔空间。据了解,在中俄两国签署购电“可行性研究协议”的同时,国家电网公司还在与蒙古、哈萨克斯坦等国紧锣密鼓地洽谈电力合作事宜。

  “从国家能源平衡和战略安全角度考虑,通过建设特高压电网,将实现我国对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等周边国家质优价廉能源的经济开发和利用。”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为此算了一笔帐:我国武汉现行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3元,如果从哈萨克斯坦通过特高压线路向我国华中地区送电,即使允许当地上网电价为0.22元,也不会挤占现有的电价空间,而实际上0.22元/千瓦时的电价水平已比哈萨克斯坦当地实际上网电价高出4至5分钱,市场前景将十分可观。

  此外,有专家指出,在特高压输电线路建设前提下开展的跨国电力合作,不仅可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还将表明一个以跨国或跨地区为特征的新的“大电力市场”的形成,基于电力系统理论上具有同时性、统一性和广域性的特点,包括跨国输电和跨国联网在内的电网互联将在21世纪得到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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