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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解决电力许可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007-11-22 13:32来源:电监会办公厅关键词:十七大电力监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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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近日在电力许可监督管理研讨会上强调,当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电监会党组书记、主席尤权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提出的“四个结合”的要求,紧密结合电力许可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研究解决电力许可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好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行政许可职责。 

      王野平指出,市场准入监管是电力监管的核心监管内容之一,是电力监管的重要手段。做好许可监管工作关系到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关系到电力工业的有序协调发展。目前,许可监管工作已转入颁发与管理并举的新阶段,如何对许可证颁发后进行监督管理,真正发挥许可证规范市场行为的功效,已成为电力监管机构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

      会议认为,电力行政许可监管工作必须继续坚持“依法合规、抓住重点、总体布局、稳步推进”的原则。一是要抓住重点进行监管,着重抓住新建机组、新建输供电设施投入运营的许可管理。二是要强化全方位监管,着重对必须持证经营的发电、输供电企业、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以及与许可制度执行相关的电网企业、调度机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发包单位等监管对象进行监管。三是要强化全过程监管,不仅在颁证过程中引入管理,而且在颁证后更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许可制度的顺利执行。

      王野平强调,要依据《电力监管条例》中明确的职责,分清轻重缓急,梳理并完善许可监管法规体系。要认真总结近年来许可监管工作实践,重视经验推广和信息披露。要深入电力企业,做好面向一线的监管服务。他要求资质中心超前研究明年的工作思路,明确加强电力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要点,抓住许可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形成具有操作性的规范意见,全面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据了解,四年来,在电监会资质管理中心的统一组织和各派出机构的共同努力下,许可监管工作基本上按照建立制度、普及许可证持有和强化许可管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到2007年10月,完成了全国电网企业输电类许可证的颁发,全国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达到2533家,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达到557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达到5847个,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达到779067个。预计到2008年底,全国可实现发、输、供电企业基本持证经营,2009年电监会将转入全面实行许可监管新阶段。

      电监会部分派出机构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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