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综合正文

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即将实施

2007-11-29 13:52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关键词:安徽电力电能保护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11月28日,省经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安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我省电力设施和电能缺乏地方性法规保护的历史将宣告结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维芳出席发布会。 

  《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于今年6月22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它的施行,将为政府实施电力行政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法律后盾,从而有力地促进我省电力产业健康发展。据省经委负责人介绍,即将实施的《条例》一方面提出了电能保护问题,明确了盗窃电能的处罚办法和执法主体;另一方面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项目,明确了各级政府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中的职责,为各级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多种利益、司法机关裁判矛盾纠葛以及制裁涉电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外,《条例》在坚持供电企业与用户平等、公平的原则基础上,更加注重保护用户的利益。

  新闻发布会上,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正式宣告成立。该部门将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吴永红)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