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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力出台职工代表候选人自荐办法

2007-12-03 08:35来源:福建省电力公司关键词:十七大福建电力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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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发展基层民主”的基本要求,充分调动基层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热情,福建省电力公司在职工代表大会换届工作中,对二届一次职代会职工代表名额新增了自荐产生的比例,并出台了职工代表候选人自荐办法。基层职工可通过自我推荐、演讲竞选等程序成为职工代表,共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推进企业民主建设。

  以往职工代表大都由组织推荐后、投票选举产生。在基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职工中,一些具有较强民主管理工作热情和较高参政议政能力的职工,未能如愿进入职工代表的行列。推行职工代表候选人自荐办法后,符合代表任职条件的职工,可通过自我推荐、演讲竞选、民主选举等程序,充分展示自身综合才能,经投票选举成为职工代表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各基层单位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自荐产生和组织推荐的职工代表候选人,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正式代表。这一创新举措充分体现了职工代表的广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使职工群众选好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更好地为职工说话办事、参与民主管理。

  该公司党组成员、工会主席王幼成表示,推行职工代表自荐产生办法就是要充分尊重和调动基层职工的首创精神,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审议权和监督权,努力营造职工当家作主、企业民主管理的浓厚氛围,推进和谐企业建设。(连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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