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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独立核定方案有望近期出台

2009-05-06 09:25来源:中国能源报  关键词:输配电价独立核定输配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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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叶勇

  独立地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价是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抓中间、放两头”,真正实现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主任邹逸桥日前透露,对于输配电价成本独立核定,国家价格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制订方案,不久就会出台。

  输配电价的核定对于大用户直购电这一电力双边交易的举措也尤为重要。邹逸桥指出,最近国家发改委价格部门制定成本监审办法,也是为下一步输配电价改革做准备。“但是,由于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开展在即,需要了解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省市的输配电价情况,发改委正在研究在现有输配电价基础上(即销售电价减去上网电价),结合各地情况,进行修订,初步确定各省大用户直购电输配电价。下一步,发改委将制定成本监审办法,我们也在完善输配电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对于当前电监会推进电力改革的重要抓手——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国家电监会总监谭荣尧表示,直购电试点是电力市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电监会将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扩大大用户直购电试点,鼓励双边交易。

  邹逸桥指出,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在门槛上涉及:一、对电压等级有要求;二、产业政策,特别是对高耗能、高污染要进行严格限制;三、就是制定独立的输配电价。

  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常建平透露,最近,电监会和发改委就有关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积极协作,多次协商,达成基本共识。基本的提法是:以电力市场建设为平台,以电价改革为核心,以大用户直购电为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将主要考虑以双边交易为思路,以培育市场机制为重点,以自主协商和集中报价撮合方式来实现准入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购电。

  “经过多次研究,考虑选择条件成熟的、方案完善的内蒙古和福建进行试点,近期国家电监会、发改委和能源局共同报请国务院之后,开始试点工作。”常建平说:“至于很多省之前自行出台的直购电政策,经过调研和分析,有一些省其实是以此为幌子来搞优惠电价。”

  邹逸桥对此表示:“就各地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政策,我们在2月25日已与其它部委联合发出通知,第一阶段是各地自查自纠,已陆续收到了各地整改报告。由于发现部分省市在执行这个通知上还存在有待改正的地方,4月10日几部委发出督查通知,已选定了四个省,由四家部委分别组成四个督查组,每组负责一个省,从4月下旬到5月上旬进行督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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