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市场正文

西藏中部电网销售电价7月1日起开始调整

2009-06-29 10:16来源:《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关键词:电价销售电价电度电价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居民生活电价每度平均调整为0.464元,降低0.032元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对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那曲5地(市)销售电价实施理顺和调整,执行统一电价标准。

    调整后,西藏中部电网现行电价中50余种电价分类统一规范为居民生活电价、商业电价、非工业电价、工业电价、农牧业生产电价、趸售电价六大类。

    根据国家有关电价政策规定,我区中部电网继续实行两部制电价,即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基本电价就是按安装的变压器容量收取,收取对象为商业用电、工业用电、非工业用电,收取标准为每月每千伏安8元。电度电价就是按电表显示的电度量收取。调整后的各类电度平均电价分别为:居民生活电价由每度0.496元调整为0.464元,商业电价由每度0.579元调整为0.783元,非工业电价由每度0.581元调整为0.561元,工业电价由每度0.46元调整为0.577元,农牧业生产电价由每度0.163元调整为0.16元,趸售电价由每度0.24元调整为0.305元。另外,将对居民用电、商业用电、非工业用电、工业用电继续征收电力建设基金,即在电度电价基础上,每度加收0.02元。

    另据了解,为了保护经营者利益,我区将实施“转供电摘除工程”,争取在2至3年内逐步解决困扰市民生活的“转供电”问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价查看更多>销售电价查看更多>电度电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