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信委(工信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国资委、能源局,各区域电监局、城市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要求,我们制定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资委
电监会
能源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
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为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改进用电方式,实现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所开展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满足电力需求应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在增加供应的同时,统筹考虑并优先采用需求侧管理措施。
第五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第六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应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 电网企业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应自行开展并引导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为其他各方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八条 电力用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国家鼓励其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和措施。
第二章 管理措施
第九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资源潜力调查、市场分析等工作。
第十条 各地区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目标和电力供需特点,将通过需求侧管理节约的电力和电量,作为一种资源纳入电力工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推动并完善峰谷电价制度,鼓励低谷蓄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季节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制度,支持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
第十二条 各地区有关部门定期选择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潜力较大的用户,组织有关单位为其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并鼓励节能服务公司积极发挥作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今年“五一”假期(5月1日至5日),旅游大军依然“浩浩荡荡”,各地景区人气爆棚。从携程、飞猪等数据显示,假期国内旅游市场在去年同期高位基础上稳中有增。电力数据也展现出假期间浙江旅游的热闹非凡。旅游业作为浙江重要产业之一,在“五一”期间用电量达到了2.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4%。从城乡旅
近日,南方区域完成5月月度电力交易。在此轮交易中,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共组织增送东部省区交易电量19.5亿千瓦时,助力东部省份电力保供,促进西部富余新能源跨省消纳。今年以来,南方区域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2245.5亿千瓦时,约占用电量的52.7%,同比增长3.1%,按一个普通家庭一年用电量2500千瓦时左右测
4月25日,国网天津经研院完成的天津市中长期电力需求发展研究工作通过国网发展部评审,为后续天津电网“十五五”规划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发展边界和数据支撑。满足天津地区电力需求、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是天津电网规划的重要目标。预测地区电力需求发展水平,是开展电网规划的首要环节。近期,国网发展部
4月25日,国网天津经研院规划评审中心开展天津主网架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讨论会,围绕天津电网“十五五”及远景年特高压交直流落点、接入系统方案以及500千伏主网架结构优化布局等关键问题进行研讨。本次研讨会上,规划技术人员分析了当前天津电网内外部环境变化及面临形势,基于前期国网审查通过的天津
4月10日至11日,国网天津经研院规划评审中心组织10家供电单位开展“十五五”电力需求预测研究讨论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参与交流讨论。讨论会上,各供电单位全面分析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充分挖掘经济发展热点区域,并采用多种方法对全社会用电量和最大负荷进行
随着耗电的数据中心和清洁技术工厂在全美各地激增,美国大片地区面临着电力短缺的风险。公用事业公司和监管机构迫切需要制定可靠的计划来扩大美国脆弱的电网。(本文转载自:能源新媒ID:energymagazine)在佐治亚州,对工业电力的需求正在飙升至历史新高,预计未来十年的新增用电量将是现在的17倍。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拓展绿证应用场景,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
随着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和并入电力系统,以及“双碳”目标下化石能源机组的退出,贵州省对电力系统灵活性的需求不断提高。为防止电力短缺状况出现,同时避免发电投资过多造成巨大浪费,尽早讨论布局贵州省电力市场构建中的容量机制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构建贵州电力容量保障机制具有必要性贵州省作为我
需量,即需求量。在电力领域泛指用户对于用电功率的需求,可以理解为在某个时刻,用电户从电力系统获取的瞬时功率值。(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作者:黄师傅)而实际最大需量,就是这众多需量中的佼佼者,那个最大的值。其有时间范畴,目前是一个抄表周期内抄见一个值。大多数省份的抄表周期都已
你对电力系统发电能力的直观认识还在用“发电装机容量”为参考吗?那你OUT啦!“发电装机容量”已经不能代表真实的“发电能力”了!(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发电装机容量指电力系统中各类发电机组额定容量的总和。可反映发电机组在标准工况下所能输出的最大有功功率,不随运行条件
12月4日,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牵头指导编制的基于电力需求侧响应碳普惠方法学——“武汉市基于电力需求侧响应的居民低碳用电碳普惠方法学”获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发布。该方法学量化研究了武汉市居民客户产生的电力碳减排量,助力居民形成低碳用电习惯,实现减少碳排放的目标。国网湖北电力联合国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始引入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概念并实践,分别于2010年、2017年发布了两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现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自2017年
一图读懂|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以下简称《办法》),就此,记者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问:《办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加强全社会用电
9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办法所称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加强全社会用电管理,综合采取合理可行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在用电环节实施节约用电、需求响应、绿色用电、电能替代、智能用电、有序用电,推动电力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以下简称“新《办法》”),丰富了需求侧管理工作内涵,强调了需求响应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了电力安全底线思维,对推进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来源:北极星售电网作者: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钟鸣李德智)一是新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9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原文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23〕12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物价局、财政厅(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九图连连看相关阅读: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各省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
上月,发改委发布《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发改委的第三个管理办法。第一版发布于2010年11月。彼时,4万亿落地,项目大上快上,各地用电量大幅增长,如下图所示[1]:第二版发布于2017年9月,能源革命概念深入人心,新一轮电改方兴未艾。本版则是在双碳目标战略决策和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建
5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其中《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积极拓宽需求响应主体范围。各类经营性电力用户均可参
新业态呼唤电力需求侧管理与时俱进——解读重新修订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电力负荷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高比例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以及尖高峰时段电力需求的刚性增长,叠加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等因素,我国电力供需平衡压力日益增加,挖掘需求侧调节潜力是缓解紧张形势经济且高效的手段。另一方面,社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其中《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积极拓宽需求响应主体范围。各类经营性电力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