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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跃进,核废物处理待解

2010-12-07 15:55来源:新华网关键词:核电站核废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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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核废料处置埋单?

“乏燃料的后处理和处置花费惊人,不是哪一家企业想做就能做的。”王驹对记者说。

美国预计将于2018年建成的处置库整个计划需近1000亿美元,经费主要来自电费的提成,每年约能收取6亿美元。在瑞典,则由核电站出资成立的“瑞典核燃料与废物管理公司(SKB)”负责地质处置工作,由国家监管,大家分工。

而在中国,尽管地方政府及各大核电集团、电力集团都抢建核电站,核废物处置却鲜有人过问。垄断体制下的产业巨头博弈也是阻碍乏燃料后处理和最终处置研发与产业化的重要原因。

西北处置场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简称中核集团),业务指导归其直属子公司——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关系归404厂。北龙处置场为商用处置场,其经营主体为清原公司,但投资方却为中国广东核电集团(简称中广核)。有媒体报道说,1998年,中广核花了8000万元建成了北龙处置场,但由于当时的主管部门下发了两张建设许可证,分别给中广核和中核集团,其实际管理权至今仍未划清。

2007年6月,原国防科工委联合国家环保总局欲筹备一家核废物处置股份公司,由中核集团、中广核、中电投、华能、大唐这五家主要核电企业共同投资。然而,由于中核集团与中广核对控股权的争夺僵持不下,这家公司胎死腹中。

高放核废物处置项目研究经费不足的问题一直难以解决。高放废物处置方面的研究经费来自国防科工局的拨款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供的部分技术支持。王驹认为,这并不是一种长效机制。据了解,我国“十五”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的平均年度经费仅为400万元左右。“十一五”虽有增加,可达到年均1000万元的强度,但仍然很低,远不能满足相应需求。

对非军工设施高放废物,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做法是,在废物生产者仍在运行时就收取费用,以供将来长期管理的营运之需。根据谁产生废物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多数国家都要求废物生产者提供废物处置的资金。

筹资机制主要有两种:基金制及储备金制。基金制采用收取年费的办法。储备金是废物生产者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计价办法,自己测算每年储备金数量,按年度注入自己财务系统中独立的储备金账户中。

中国还没有建立从核电电费中收取高放废物地质处置所需资金的筹资机制。“处置一台百万千瓦机组运行60年产生的1320吨乏燃料,所需的处置费用约为21.4亿元人民币,约占其总收入的1.2%,完全在其可承受范围之内。”潘自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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