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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荣泗:应尽快推出《能源法》

2011-04-01 14:26来源:中国储能网关键词:叶荣泗能源法储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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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荣泗认为,“十一五”能源立法基本做到了与时俱进。特别是实施《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大大支撑和保障了我国“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我国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能源行业特别是电力行业贡献很大。过去五年,我国清洁能源发展突飞猛进,水电、核电、风电装机以及光伏发电规模发展速度前所未有。这些成就的取得,当然有领导重视和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的作用,但能源法制的作用也十分给力、十分明显。”叶荣泗说。

区别政策和法律,尽快推出《能源法》

采访中,叶荣泗表示,尽管“十一五”能源领域立法速度加快,但是,相比其他领域的立法工作来说,还是有较多差距。特别是能源法律体系化的基础——《能源法》还没有提交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煤炭法》、《电力法》以及一些配套法规的制定与修订不尽如人意。

《能源法》作为能源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具有能源领域“小宪法”的性质,在整个中国特色法律体系中应当占有重要位置。有关能源的综合性问题、战略性问题和其他重大制度问题应当通过《能源法》的立法来解决。

作为当时能源法起草专家组的副组长,对能源法的起草经过,叶荣泗感受很深。“2005年9月,温家宝总理和时任副总理的曾培炎同志对研究起草能源法做了重要批示。据我所知,2006-2008年,《能源法》在原国家能源办组织起草过程中,光领导小组就有15个部委参与其中。起草的稿子,反反复复数十次修改。起草大纲就有三个方案,分别有6-8稿,共20多稿,正式的工作稿出了4稿,然后是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送稿等。”叶荣泗回忆道。

《能源法》不出台,能源战略规划、结构调整、能源监管、能源储备、能源应急、农村能源乃至能源改革等等就无法律可依,《电力法》《煤炭法》的修订也难于进行下去。

叶荣泗说:“比如煤电价格打架,现在争议很大,怎么从法律层面进行规范?能源法出台不一定能全部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它可以提供一个解决框架:如何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哪些由政府定价,哪些是市场定价。现在的煤电联动只是应急,是权宜之计。”

“经济领域的法律好多是原则性的规定,甚至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比如条文表述国家鼓励什么,财税政策要支持,却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做法,还要靠红头文件来推动,由文件制定机关做决定。相比较来说,法律条款则更稳定,更规范,更有长远性。” 叶荣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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