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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三一重工之后,湘电风能获得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

2011-07-19 16:10来源: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关键词:湘电风能三一重工风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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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南省湘电风能有限公司获批商务部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B级),成为继三一重工、山河智能之后湖南省第三家获批对外援助物资项目资格的实施企业。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是指在中国政府提供的无偿援助、无息或低息贷款和其他专项援助资金项下,由中国政府选定的企业向受援国提供生产、生活物资的项目。根据商务部二0一一第2号令发布的《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负责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管理,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分A级和 B级两个资格等级。申请A级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

2、所有出资人均为中国投资者;

3、系符合《对外贸易法》规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4、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B级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5、前2年连续赢利;

6、前两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严重违反有关对外援助管理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7、前2年年均完成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B级5000万美元),或前2年承担援外物资项目合同金额年均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B级500万元)且年均完成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不低于8000万美元(B级3000万美元);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9、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承担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任务有助于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希望符合条件的我省企业向省商务厅对外经济合作处提交申请文件,我厅初核后报商务部认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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