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评论正文

煤电相互融合 等待时间磨合

2011-08-09 15:17来源:中国煤炭报关键词:煤电电价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五大电力集团拓展上游产业

由于资金雄厚、政策支持等缘故,电力企业在探索煤电融合的道路上各显身手,拓展上游产业的优势是煤炭企业望尘莫及的。

根据五大电力集团披露的信息,到2010年底,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煤炭产能达7275万吨,煤炭产量达5410万吨,煤炭产能居涉煤央企第三位。该集团依托子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煤炭年产能达3400万吨;华电集团设立专业化的华电煤业集团,全面进军煤炭领域,在建矿井年产能达3400万吨,到2013年确保建成5000万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国电集团控制煤炭资源量达140亿吨,煤炭年产能达4700万吨,并且新获内蒙古自治区40亿吨煤炭资源;大唐集团集中精力构建煤炭基地,确保2013年至2015年煤化工用煤自给率达100%,发电用煤自给率达50%;为了拿下储量达30多亿吨的甘肃宁正煤田矿区开发权,华能集团一次性准备了600多亿元。华能集团2010年煤炭产量突破5000万吨,今年上半年煤炭产量达3224万吨,同比增长37%。

如上所述,五大电力集团以迅猛的态势直逼3亿吨产能高地。有专家认为,电力企业要想不受煤价波动的影响,至少要把煤炭供应量的30%掌握在自己手中。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全国2010年发电所耗用的原煤约13.4亿吨,电力企业的煤炭产能与这个数字相差甚远。

煤矿投资大、产能提升周期长等特点,决定了电力企业进军煤炭领域的效果并非立竿见影。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公布的信息表明,尽管今年上半年国家上调了电价,但是火电企业的亏损仍在加剧,亏损额达153.8亿元,同比增亏95.2亿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大唐集团、华能集团五大电力集团电力业务合计亏损66.5亿元,同比增亏50.9亿元。亏损的火电企业资金紧张,不能及时预付货款和预付款不足,导致煤炭企业应收款大幅增加,影响了煤矿对电厂供煤的积极性。贵州省今年上半年火电企业拖欠煤款达5.9亿元,仅中电投金元集团就拖欠2.5亿元,使贵州省政府不得不将煤款清欠列为保电煤七条硬性措施之一。

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电力企业拓展上游产业,走煤电融合的路子,不仅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承担投资开矿周期长的风险,还必须直面技术、经验特别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难题。

有一家电力企业大手笔并购了一大批煤矿,其中有个矿与相邻的煤炭企业同步建设,几年过去了,煤炭企业早就实现正规化生产了,而电力企业并购的煤矿还在为何时投产犯难。由于其他几个电力企业的煤矿接连发生重大事故,这家电力企业不得以开始卖矿甩包袱。

一位长期在一线工作的采矿人士表示,煤炭行业是个特殊行业,几代专业队伍拼搏探索,才赢得今天不容乐观的安全生产局面。跨行业开发,肯定会有人才转移的问题。这种人才转移,弊端很多。一是影响煤炭行业人才队伍的稳定;二是电力企业煤矿即使跨行业吸引人才,拼凑的队伍也会在专业水准和配套上大打折扣。特别是近年来小煤矿安全整治力度加大,大批低素质的小煤矿管理人员在矿井关闭后流向新建的电力企业煤矿。

由此看来,煤电两大行业的相互依赖决定了非走融合之路不可,而两大行业在技术、投资、政策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这条道路是漫长的。

国家自2004年实施煤电联动以来,五大电力集团已经涉足煤电联营,不少煤电联营企业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也显示出了更高的抗风险能力。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在整体当量上不足于化解存在已久的煤电矛盾。

2007年,淮沪煤电有限公司正式投入商业运营,这是我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煤电均股联营的煤电一体化合作项目。人们从它身上进一步看清,化解煤电矛盾,冲破市场煤计划电的体制障碍,必须有条件地选择整体对接,形成主业相互渗透的格局,煤电深度联营是一条有效途径。

煤电深度联营的核心就是火电企业要向煤炭方面投资,主要生产电煤的煤炭企业要向电力方面投资,使煤炭企业和下游产业的企业联合组建成一个完整的企业,实现资源共享,减少税收环节,通过降低成本提高终端产品的附加值,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拓展更广阔的市场空间。这一理念催生了煤电一体化。如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充分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进军火力发电市场,在联营的古交电厂中持有55%股权。近年来,更多的企业加入煤电一体化经营行列,包括煤炭企业直接投资办电厂或电力企业直接投资办煤矿、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之间交叉持股等。煤电联营模式呈现多样化,如控股和建设电站并举的“神华模式”,电力企业兴办煤矿的“鲁能模式”,煤电企业合作新建煤矿或电站的“淮南模式”等。

煤电一体化得到国家支持。2009年,国家发改委在大型煤炭基地、整装煤田、低热值煤集中产区大力推进大型煤电基地建设。国家能源局编制的“十二五”电力规划新增了煤电一体化内容。国家为有条件的电力企业,特别是大型电力企业与大型煤炭企业之间实施煤电联营指明了方向,应该抓住时机,建立新的煤电投资机制,或鼓励煤炭企业发挥煤炭资源优势主动投资电力行业,或通过资产重组联合、兼并等形式让电力企业收购、参股煤矿,加快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坑口电站,就地就近发展相关用煤和用电优势产业,推动煤、电和下游产业与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最终实现煤电双方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

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煤电融合投资密集、风险很高,牵涉各方利益,必须严格进行科学论证,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操作,以免影响双方的长期友好合作。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推进煤电融合健康发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