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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9 16:00来源:内蒙古东部电力公司兴安电业局乌兰浩特供电局作者:黄耀意关键词:内蒙古东部电力公司兴法制宣传日电力行政执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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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第一年,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企,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保障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实现又好又快科学发展。乌兰浩特供电局从 11 月中旬开始,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广泛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期间,,制定《乌兰浩特供电局开展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在服务大厅利用电视屏幕展播《实施方案》,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窃电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等有关电力法律、法规,让知法守法以及依法用电护电意识深入民心。通过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了社会与员工共同守法,大家依法维护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权益、关心爱护电力设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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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年第一天上班后,满怀“十二五”良好开局的自豪,带着元旦佳节保供电的征尘, 乌兰浩特供电局即组织员工以网上交流的形式,认真学习新华社题为坚持稳中求进,奋力再创辉煌——新年献词,旨在辞旧迎新,励志壮行.通过学习使员工们三明确:明确了2011年,党领导人民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过去的一年是我国“十二五”开局之年,是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的特殊年份。 面对严峻挑战,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高瞻远瞩、科学决策,着力稳物价、调结构、保民生、促和谐,国民经济继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四化”和“三集五大”的要求,以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企业为总体目标,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实现精益化管理、标准化操作的目标要求,12月5日,兴安电业局召开了标准化建设工作启动会暨12月中层干部大会。决定将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目前全局正开展的本质安全建设工作之中,从即日起全面展开。会后,乌兰浩特供电局召开班子会就本质安全建设与标准化建设进行贯彻落实。认真对《兴安电业局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本质安全建设实施方案》,从指导
乌兰浩特供电局,负责乌兰浩特市区114060户居民及工商户用电抄收工作、市区180公里18条10KV配电线路、752台变压器运行、维护、检修、急修与管理、全市客户低压线路及设备的安全用电检查与指导、《供用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的签约工作。截止9月30日实现安全生产6860天。1-10月份售电量完成24789.1674万KWH,比同期增长10.90%。随着生产营销的增速,安全生产的压力不断增大。如何做到既保证安全生产,又能加快生产营销的发展速度,乌兰浩特供电局通过引进先进文化,推行标杆管理,全面开展本质安全建设,破解了这一难题。实践中该局深深的认识到,
“电”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消费群体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乌兰浩特供电局继开展供电监管宣传月活动后,开展活动回访,全力推进文明优质服务工作,时时处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把优质服务作为提升员工素质、树立行业形象、推进供电工作的杠杆,在不断加大优质服务力度的同时,加强配网的安全运行与维护,为广大客户营造安全可靠的用电环境。 近日,为使广大电力客户,熟知供用电的权利与义务,依法维护供用电秩序,乌兰浩特供电局组织营销人员,走上街头向来往群众发放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保护“三电”活动精神,进一步将《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知识深入人心,9月18日上午,乌兰浩特供电局在乌兰街开展了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该局为搞好此次宣传活动,作了精心策划,将《电力法》与《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的有关条款印制成彩色宣传单,图文并茂,以增强群众阅读兴趣。在活动现场,员工们一边向过往群众发放《供用电条例》、《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手册》,一边向他们讲解相关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常识、破坏电力设施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以及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知识并接受用户咨询。期间,该局还组织工作人员对中
9月19日,兴安电业局局长朱成、副局长张少杰、运志明与生产、营销、人资、办公室等部门领导,在乌兰浩特供电局开展调研工作,并对如何开展标准化班组建设与本质安全建设工作进行了指导。调研组在听取该局刘玉奎局长的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了这个局在安全生产、营销管理以及班子建设、员工队伍能力发挥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朱成局长并对如何抓好四季度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确保安全、优质供电;二是对查找出的工作难点与不足,要进一步梳理分类,发挥机关与自身两个积极性,按计划解决完善;三是要积极发挥全员的主观能动性,全力推进本质安全建设,全面开展班组标准
今年12月4日是第2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近日,德江供电局组织办公室、党群部等部门在其收费大厅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据了解,本次活动主题为弘扬企业精神,推进依法治企,德江供电局结合其供电企业的实际和社会的需求,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政
近日,为落实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要求,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变电运维工区面向基层各一线班组,组织开展了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法制宣传工作。该工区把依法治国的重要理论、宪法和国网公司的通用规章制度作为本次法制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建立了以各班组为中心的学习小组,由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成员共同宣读和讨论相关文件。通过在固定的班组活动日上学习和安全看板展示系列法规,把集中学习和自学有机结合,力求达到使员工们明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当代社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十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敖汉旗农电局组织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普及法律和电力安全知识,接受供用电问题咨询,引来过往群众纷纷驻足。该局在营业大厅设立咨询台,工作人员耐心地解答前来办业务的用电客户提出的问题,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引导广大电力用户树立“依法用电”、“安全用电”的法律意识。营销专业相关部门还开展了法律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各乡镇供电所也积极参与,利用农村集市、深入学校、农户家庭等多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据悉,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用电客户和群众对电网建设、电力营销有关
12月4日,黄花寨公司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正式启动。本次宣传活动紧密围绕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展开,该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杨树,副总经理毛道福参加活动。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从2013年12月上旬开始,到2013年12月中旬结束。重点是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保障
12月4日,郸城县电业局团委在三星花园附近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本次活动围绕依法保护电力公共设施、安全用电等几项内容展开活动。志愿者们把印有电力安全宣传、安全用电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单发放给路人,并告知路人在平时的家庭用电中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如发现安全隐患,可根据电费单上的电工手机号以及95598等多种联系方式来解决安全用电问题。据悉:本次活动共向路上发放传单261份,为37位路人解决了安全用电问题。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二年,又适逢先行宪法颁布30周年,为推进公司全面依法行政、依法治企,12月4日上午,黟县公司组织人员参加了县司法局等单位组织开展的“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为开展好此次活动,该公司一是在办公大楼悬挂“六五”普法宣传标语,营造了浓厚法制宣传氛围;二是将《“六五”普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发到各部门、供电所组织学习,并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开展普法知识答题活动,使员工入心入脑;三是
为贯彻落实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精神,当天上午,通辽库伦农电局积极组织人员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和电力法律法规宣传,让群众更加了解电力的法律法规。在活动现场,该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图片展览、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电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遵守电力法规,共同保护电力设施。活动中,该局为来往的居民发放《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农村安全用电常识》、《安全用电知识》等方面的宣传资料。并接受群众疑问和咨询,详细为其讲解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意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宣传,使群众进一步了解了“电力设
12月4日,笔者从海盐供电局了解到,今天上午,一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活动在海盐举行。海盐供电有不少员工也前来积极参加询问,了解相关法律的规定。据了解,此次由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20余家单位分别结合自身职能,为市民答疑解难,并发放宣传资料,活动现场摆放的宣传展板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据介绍,海盐于上月下旬启动了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已组织开展了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以及对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副校长、学校法制课教师等人员的专题
12月4日是第12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玉屏供电局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组织普法宣传员积极配合参与玉屏县在工商银行玉屏支行前组织开展的系列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遵守电力法规、保护电力设施以及安全用电。活动通过张贴“12.4”法制宣传海报、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上午9时,咨询台前围满了前来咨询和等待拿取宣传资料的群众,玉屏供电局普法宣传员一边向他们发放《铜仁供电局2012年12.4法制宣传图册》、《玉屏电力》杂志、禁毒知识等宣传资料,一边讲解宪法、电力设施保护、违
近日,宝鸡供电分公司把握时机,认真筹划12月4日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六五”普法实施方案,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在公司系统范围内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在公司系统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提升依法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为推进公司新“两型两化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第一年,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企,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保障我局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实现企业科学发展。客服中心积极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民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组织领导
2022年8月8日,《中山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根据《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制定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因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及广东省电力主管部门暂未出台相关的电力行政执法领域自由材料基准,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3月2日,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娄底市2023年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定期分行业、分区域组织开展用电安全执法检查,采取整改建议、限期整改、立案查处等方式,督促供电公司及电力用户合法合规供用电、保障电力安全;开展
上个世纪90年代供电部门曾作为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存在的。作为电力行政执法主体,供电部门依法有权对电力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供电部门已不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因执法主体缺失,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等违法行为一直未能得到有效查处,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迫切需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
5月14日,浙江绍兴上虞区电力行政执法中心来到汤浦铜材商会,对其成员企业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优惠举措宣讲,这也是5月13日新成立的区电力行政执法中心的首次现场服务。据悉,区电力行政执法中心由区发改局联合国网绍兴上虞区供电公司共同成立,负责行使供用电有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组织开展跨
3月26日,“电力行政执法联动中心”在浙江衢州开化县发改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浙江省首个电力行政执法机构获批成立。近年来,国网浙江衢州开化县供电公司通过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属地协同管控、开展电力保护宣传、完善警企联防联保机制、强化与县应急管理局专变用户联合安全检查等举措,不断加强电力
★执法机制★全方位的制度管道权利是法律的核心,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很多情况下职权也意味着职责。应加快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将目前的电力管理体制尽快转变为现代电力监管制度,建立起职能完善、有效监督与制衡的现代监管体制。电力行政执法机制的完善,首先要明确电力执法部门
前言★当前,我国正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系统工程,就电力行业而言,即为电力法治系统工程建设,具体包括立法、执法、司法等多个层面。2014年6月13日,习近平主席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特别强调: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抓紧制定电力体制改革和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启动能源
电力的安全可靠供应事关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徽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责任重大,关系到安徽省电网乃至华东和全国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目前安徽省各级经信委专兼职从事电力行政执法的人员不足200人,满足不了工作需求。依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为适应安徽省电力设施和
日前,山西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骆惠宁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二十六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抓好改革落实的系统性要求,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深
3月10日获悉,旗经济与信息化局日前组建了电力行政执法大队,与旗公安局、供电部门协调联动,加强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专项检查,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维护安全有序的供用电秩序,支持旗供电公司开展电网建设和管理,切实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为阿荣旗经济建设及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增强公民电力设施保护和遵章用电、安全用电意识,去年以来,该旗经信局与旗供电公司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电力行政执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在那吉镇主要街道旁边醒目处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和宣传看板,宣传人员向行人发放了电力行政执法宣传资料。主要有《电力法》、《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
2013年1月4日,在新乡市220千伏I塔延03号塔至04号塔高压输电线下,电力执法人员按规出示行政执法证后,倾情宣传安全,耐心解释劝阻,使施工人员将刚刚树立的位于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的路灯拆除。这是自2012年12月28日新乡市政府首发18张电力行政执法证后的首次现场亮证执法。当前,电力设施“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电力执法证可以有效解决在处理电力违章时执法主体不明的问题。据了解,新乡市此次获取到电力执法证件的18名人员,经过系统培训、资格考试、登记、审核、造册等多道严格程序,并面对国旗进行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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