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国家能源局调研“十二五”能源体制改革问题

2012-01-19 10:46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关键词:能源体制改革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五是关于能源矿权管理和税费制度。应科学区分能源资源所有权与开发权及相应的权益,鼓励地方探索资源开发权市场化配置的新模式、新方法,寻求资源初始所有权权益实现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合理分享资源开发红利的机制。应全面落实国家有关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科学确定资源税费水平和征收办法,建立矿业权有偿取得和资源勘探开发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六是关于水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管理。目前我国尚缺乏对水能资源的统一管理。可设定水能资源开发权,建立水能资源有偿使用、转让和补偿机制,协调水能资源地与水能开发主体的利益关系。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也应逐步设立开发权,规范开发主体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

七是关于煤炭流通体制改革。近年来,因重点合同煤滋生的煤炭交易和运输等环节的寻租空间不断膨胀,导致电煤不合理加价问题严重,引发煤、电轮番涨价,加快煤炭流通体制改革已是破解煤电矛盾的必然要求。应在加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和运输能力建设的同时,清理煤炭运输和流通中各种不合理收费,推进铁路运力市场化配置,逐步取消重点合同煤和电煤价格双轨制,同时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建立起能源产品市场定价和有效传导机制。

八是关于合理选择改革试点。能源体制改革可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积累经验。可选择电力相对富余的区域或省级电网作为电力改革试点,放开大用户双边交易,推进独立调度和交易机构的改革。可选择煤炭资源丰富省份,建立铁路运力市场配置机制,取消重点合同煤。可选择煤炭资源不足的中东部省份放松电价管制,使电价合理反映煤炭市场价格,促进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产业结构调整。

九是关于改革的组织领导。深化能源体制改革要有权威的领导机构,建议国务院成立能源体制改革领导机构,下设工作机构。要制定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既要明确远期目标,更要明确阶段性目标和近期的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能源体制改革查看更多>国家能源局查看更多>可再生能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