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水电水力发电访谈正文

专访张博庭:环评新规促水电有序开发

2012-01-19 13:04来源:中电新闻网关键词:水电水电企业水力发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2011年12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推出《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关于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规定令人瞩目,引发媒体热议。

环评新规较以往有何积极意义?对当前水电开发有哪些影响?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

记者:《办法》出台后,公众比较关注政府部门在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时,“未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或者不采纳公众意见的理由明显不合理的”,审查小组应当建议退回修改。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规定?

张博庭:这条规定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要对公众意见有个明确的、合理的答复。其积极意义在于尊重并合理地接受公众意见,实际上就是促进我们的开发企业重视舆论工作。这是很有必要的,现在确实有些企业比较习惯于对上做工作,不重视公众的意见,甚至不愿意让公众知情。但是社会越来越民主化,政府的决策往往需要考虑公众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规划项目不理解,开发企业又不理会、不解释,社会负面舆论就会非常大,最终会影响到规划项目的审批,叫停金沙江的水电规划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所以我觉得这条规定的作用就在于,让水电开发企业更加重视舆论工作,通过公开透明的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对水电开发起到推动作用。

记者:以前的规定对环评报告的要求是怎样的?近年来政府叫停的一些河流水电规划,是否都与环评有一定关系?

张博庭:以前只是要求规划项目的环评要公示,但对公示结果没有规定,新规强调不仅要有公示的过程,也要有公示的结果。

开发企业通常注重程序而轻视结果,结果工作(公示、听证会)都做了,公众的意见还是很大,以至于影响到政府决策。可以说,被叫停的项目包括缅甸密松水电站都有这方面的原因。实际上这些项目都很合理,如果能对公众作出详细解释,让大家觉得有道理,相信公众是有判断鉴别能力的,反之公众就会觉得项目有问题。

合理开发水电确实利国利民,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水电发展不起来,中国清洁能源比例也难以提高,节能减排的压力会非常大。

记者:《办法》对于审查小组专家的组成作了明确规定。这对于环评审查有何重要意义?

张博庭:新规中对于专家的规定非常重要和必要,确保了 “审查小组应当客观、公正、全面、科学、独立地对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审查意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电查看更多>水电企业查看更多>水力发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