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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改试点在即 企业地方博弈最终方案

2012-03-26 17:09来源:华夏时报关键词:火电煤炭十二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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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推行资源税从价计征,煤炭企业普遍反映税负加大,希望出台与之配套的政策,取消一些涉煤基金和行政性收费,统筹税费关系。而饱受地方债困扰和土地财政收入减少的地方政府,却可以因此获得可观的税收红利,正积极游说和推动改革。

近几年来,能源资源大省频频反映由于税制设计失衡,地方没有共享发展成果,尤其是资源品价格上涨,当地能源企业赚得盆满钵满,但地方财政收入却不见增长。

内蒙古发改委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正在给国家打报告反映,2011年内蒙古煤炭产量已经位列全国第一,内蒙古有条件作为煤炭资源税的试点省市。此外,内蒙古作为八大陆上风电基地之一,我们也呼吁过改变风电行业的增值税管理办法,这些呼吁都是希望把经济收入更多地留在当地。”

“税制改革伴随着利益再分配,资源税改革短期可能导致中央对地方的让利,导致能源央企和地方政府的博弈。”林伯强说。

地方的增收账本

据刚刚颁布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显示,“十二五”期间年新开工建设规模为7.4亿吨,2015年煤炭产量控制在39亿吨左右。假设煤炭资源税率定为5%,按环渤海动力煤海运煤炭网本期价格775元/吨作粗略估算,2015年全国煤炭资源税涉及金额约为1500亿元,年均增长约300亿元。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较低的资源税率难以合理调节资源的开采和使用量,由此带来的乱采乱挖、浪费问题十分严重。尤其是近几年,资源类产品价格上涨很快,在价格上涨过程中,资源型企业的收入增加很多,而政府的税收却没有因此得到丝毫的增长。煤炭领域推广资源税改革可能会复制石油和天然气模式,首先在一个地区试点,之后慢慢推广。

去年资源税改革靴子落地之前,国家批准新疆先行试点了一年,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民生。据统计资料显示,新疆试点资源税改革一年当地财政增收明显。新疆在未进行从价计征的2010年1-6月,油气资源税收入仅为3.71亿元,而在实施从价征收的7-12月,油气资源税收入高达21.64亿元。

今年两会上,内蒙古和新疆都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进行煤炭资源税改革试点的请示。新疆两会代表建议,希望尽快开展新疆煤炭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适时推动铁、铜、镍、铅、锌矿产等其他资源税的改革。

内蒙古代表团在一份建议中指出,在目前煤炭资源供求关系紧张、价格高位运行的形势下,煤炭资源税采用从量定额计征方式,没有适当反映煤炭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煤炭的市场价值、煤炭开采的环境损害成本。

2011年内蒙古煤炭资源税实现29.5亿元,仅占同期内蒙古地方财政总收入的1.3%。经测算,如果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改革执行5%的税率,剔除产量增加因素,2012年全年将带动内蒙古税收收入净增约80亿元。

这份建议还指出,若改为执行5%税率,比2011年提高3.7%,与内蒙古煤炭生产企业高达50%以上的平均利润率相比,企业负担在可以承受范围之内。

煤炭工业协会上述专家向本报记者表示,煤炭资源税的推出要考虑到对煤炭行业,下游企业以及实体经济的影响,要统筹兼顾,资源税增收的部分要切实用在修复当地生态、提高资源大省经济和民生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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