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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成功经验及借鉴意义(组图)

2012-05-18 10:58来源:中国天气网关键词:生物质能再生能源水力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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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成功利用离不开法律支持

德国可再生能源位居世界第一,这与德国政府颁布的德国以《可再生能源法》为核心,形成联邦促进法规体系有很大的关系。德国以《可再生能源优先法》为核心,形成联邦促进法规体系。《可再生能源法》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包括:1以提升价格为主,调整可再生能源补贴性价格标准;调低对新项目入网价格每年递减速度。新项目入网价格之所以每年递减,其原因是随着生产量增加、技术进步和学习效应取得,可再生能源供应成本会下降;3.对供电质量和技术要求规定奖惩机制。德国《可再生能源法》提供的各种优惠和补贴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断增长的主要原因。

除《可再生能源法》之外,德国主要促进和规范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规包括:《生物质发电条例》、《能源供应电网接入法》、《能源行业法》、《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令》、《太阳能电池府补贴规则》等。

德国政府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联邦环境部、经济部和农业部还牵头设立了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组,成员除了上述三个部委以外,还包括联邦环境局、联邦统计局、巴符州太阳能和水能研究中心、能源平衡研究组及联邦可再生能源协会等。

德国政府促进可再生能源的研发主要包括"能源研究计划"和保障就业减轻企业负担两个方面,其中重点是降低可再生能源体系的成本,促进与自然和环境协调的进一步发展,支持其并入电网网络并促进技术成果的迅速市场化和商业化。太阳能和风能的研发是重中之重。

联邦政府一系列市场激励措施与《可再生能源法》相配套。联邦政提供一系列的项目融资,包括对太阳能项目的投资信贷和其他优惠贷款。激励措施以市场发展为导向,与市场规律相符。针对不同项目促进重点也各有不同,如向小的私人家庭设备提供补贴,而向大的设备和项目提供优惠贷款及免除部分债务。随市场发展的变化及时调整变化,以保障国家相关预算的有效使用。

德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制定了宏伟目标,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将占全国电力供应的达到20%;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至少达到10%(2005年为4.6%),2050年达到50%。德国政府于2010年9月28日提出新的能源计划,将使可再生能源在国家未来能源结构中起到中心作用。政府要求使可再生能源占发电的份额从目前的16%提高到2050年的80%。新的能源计划重点是在海上风力发电。

德国发展可再生能源,并不具备自然条件优势,但其可再生能源已进入平稳、快速发展阶段。其中,德国府在立法、融资和扶持等方面,创造良好政策环境,起到重要作用。

借鉴意义

借鉴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做法,我国应着眼于从以下方面做起。

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建议在现有《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细则,为风电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建立相对稳定的融资支持机制;德国政府运用多种激励措施,引导和扶持民间资本对国家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的投资、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应用和开发,极大地促进了国家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普及推广。我国应借鉴德国做法,结合《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建立相对稳定的融资支持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策性融资支持机制。

三要加大可再生能源科技创新和研发支持力度。

四要加强发展、能源、气象商务、环保、科技、工业、建设等主管部门的联动配合性,全方位营造促进可再生能源持续快速发展的策和会氛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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