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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避免经济损失近300万元海宁市供电局电力设施保护走出新路子

2012-05-23 08:30来源:浙江省海宁市供电局作者:陈俊华、陈志明关键词:海宁市供电局用电安全电力设施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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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浙江省海宁市第二届“警察日”活动开幕式上,海宁市供电局安全运检部副主任俞晓良被授予“警民合作”优秀群众代表光荣称号,以此表彰海宁市供电局长期以来在打击电力偷盗,维护社会用电安全方面所做的努力。

通过“创新管理、搞活机制、革新技术、广泛动员”,近年来,海宁市供电局走出了一条电力设施保护的新路子。2009年,该局率先在浙江推行电力设施网格化管理机制,“网格到人、责任到人”;2010年,推广配变防盗锁及低压防盗报警装置,实现与公安系统联网;2011年9月,与海宁市公安局联手推出警务联络室,并以警务联络室为平台首创《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管理台帐》,采集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的指纹、DNA等身份信息,“以防为主”管好高危人群;2012年3月,成立综合配网指挥中心,全天候远程监护重要电力设施,有效威慑并制止了偷盗事件发生。

此外,通过舆论宣传、安全督导、有奖举报等方式营造了“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减少了偷盗事件的发生。据统计,2009年以来,海宁市电力设施偷盗现象逐年下降,2011年至2009年,发案数年均下降46%,避免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作者: 陈俊华、陈志明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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