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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 2020年远景目标》(摘编)

2012-06-27 09:3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核安全规划核电厂核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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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动科技进步,促进安全持续升级。

鼓励企业开展核安全技术创新,加强新技术和新工艺开发和使用,不断提高设施安全水平。支持核安全技术科研单位基础能力建设,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科研资源和重大专项渠道,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批核安全相关技术研发平台。

有针对性地开展核安全技术研发,集中力量突破制约发展的核安全关键技术,提升我国核安全整体水平。

(八)完善应急体系,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根据常备不懈、积极兼容、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综合协调、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准备和响应体系。加强严重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研究,2012年底前,完成各级各类核事故应急计划(预案)的修订及评估工作,完善应急状态终止后恢复行动的内容,加强演练,突出实战,提高各级各类应急计划(预案)的可实施性。

充实核事故监测、预警、信息、后果评价、决策和指挥能力。加强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核事故应急响应专业队伍,进一步提高核事故应急响应能力,2012年底前,完成国家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及装备配置需求研究,2013年底前完成相关配备。“十二五”末建成核电机组事故工况下堆芯损伤状况的实时评价专家系统。

合理规范核电厂核事故应急计划区范围。强化地方政府的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应急监测、应急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能力建设标准,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及装备,提高地方政府应急水平。明确核电集团公司的应急职责,完善集团公司内部的应急支援制度。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应急支援制度。2012年底前完成企业集团公司层面核应急资源储备和调配能力建设。

针对长时间失去电源以及同一厂址多机组发生事故的工况,重新评估各类核设施场内应急能力,完善应急计划,调整和充实核设施营运单位就地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场内外应急计划的协调。

(九)夯实基础能力,提升监管水平。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配备必要的研究手段和技术装备,形成相对独立、较为完整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评价、校核计算和实验验证能力。加强相关基础建设,基本具备开展国际合作、公众宣传和人员培训的能力。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现场监督执法能力,配齐必要的检查和执法技术装备。加强全国辐射监测网络建设,完善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辐射环境应急监测体系,具备全面掌握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水平并开展评价的能力,具备应对核事故的辐射环境应急监测能力。

四、重点工程

为实现规划目标,推动核能与核技术利用的技术升级和进步,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核安全水平,计划实施安全改进、污染治理、科技创新、应急保障和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为提高重点工程实施效果,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由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指导各地区分别在年度计划中予以落实。“十二五”期间重点项目投资需求约798亿元。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划分,重点对公益性科研教育设施的核安全改进、应急保障和核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环境放射性污染治理、核安全科技研发等方面给予支持。

(一)核安全改进工程。

通过技术升级、工程改造、运行经验反馈体系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开展安全评价,排除安全隐患,持续提高核电厂、研究堆等核设施的固有安全水平和预防与缓解严重事故的能力,提高核技术利用、铀矿冶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核与辐射安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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