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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阶梯电价试行反响调查 专家市民称210额度太低

2012-07-02 17:24来源:齐鲁网关键词:一户一表山东阶梯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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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额度能否再高点?电力部门:210度是平均值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市现已统一执行阶梯电价山东省第一档电量210度居于第六位,仅次于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山东第一档电量标准已经远远超出人均GDP的排名。而山东的第二档电量标准则站在了全国最高标准上,与北京、上海、广东看齐。尽管如此,仍有不少用户认为第一档210度的电量基数偏低。济南市民李庆平认为:“280比较正常,对高端也好,对低端也好,这是一个中间数字,对一般家庭210是低点。”龙爱民也认为最低额度应高点,“要是二百七八,三百以内还是可以的,像我们家孩子都回来了,电脑这些东西都开着,电是紧张点。”

作为政策执行方的电力部门针对这一问题,也有自己的看法。刘继东认为:“客户在迎峰度夏的高峰期,空调开动,用电量比较大,但是年度阶梯可以把夏天负荷紧张的时候,过高的用电量平均到全年去,用电量会降低,从全年的平均水平上来看,影响不是太大,能够保证客户的用电成本在合理范围内。”

城乡因素差异如何平衡?有建议可向价格部门反馈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山东财经大学教授陈华。陈教授认为:“新出的这个方案应该比方案一方案二有优化,但是让我说的话阶梯电价起征点210略显低了一点,我个人愿望是从210提到270280可能更合适一些,第二个,城乡因素要考虑到,城乡因素这个差异还是非常大的,另外一个我感觉最大的问题就是多收的这个块电费,要补助给低保户,五保户,那这个我觉得应该委托给独立的第三方,让老百姓更放心。”

据了解,山东阶梯电价政策试行期为两年,至2014年6月30日,试行期内居民有任何意见建议都可以向省内价格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试行阶梯电价后,"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一般仍是两个月抄一次表。使用量控式卡表与电力公司结算的居民用户,以年度购电量执行阶梯电价分档缴费标准。此外,我省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价格将实行上浮,主要包括目前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标准的学校和农村自来水改造用电,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081元。而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转供电单位不得擅自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各地要采取措施减少转供电现象,加快"一户一表"改造步伐,改造过程中电力公司不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在山东电力集团,记者看到程序人员已经完成了对居民客户的档案落实和排查工作,算费、营销系统也运行正常。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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