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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知多少!

2012-08-30 09:35来源:东莞时报关键词:阶梯电价用电量电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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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供电局对于合表用户

审批流程的执行情况如何

回复:居民自建多、高层住宅用电户申请合表电价的流程:由业主本人携带身份证、电费通知单(或电费发票)到当地供电营业厅提出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申请,供电部门受理申请后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实和认定工作,客户自取得供电企业认定之日起按居民合表电价政策计收电费。

7 如果7月份办理了合表申请,

201208期电费是否还是执行阶梯电价

回复:如果是两月抄一次表的居民用户,在7月成功办理合表业务的,8月份的抄见电量一半执行合表电价,另一半电量按2012年7月之前的居民电价执行。

如果是每月抄一次表的居民用户,在7月成功办理合表业务的,8月份的抄见电量全部执行合表电价;从8月份起,以后月份所有实用电量均执行合表电价。

8 居民峰谷电表如何申请,

接受申请后何时能够装表用电

回复:由业主本人携带身份证、电费通知单(或电费发票)到当地营业厅办理居民峰谷电价申请手续。目前东莞供电局已经储备足够的分时计费电能表,完全可满足申请居民峰谷电价用户的需要。

9 出租屋主乘机涨价,

对租户收取较高电价的问题

回复:目前,供电部门对直接抄表到户的出租屋用户,按物价部门规定的电价标准执行。但出租屋房东(出租人)在计量表(总表)后自行安装计量电表的二级分表,其收费标准如何制定,并没有明确规定,主要由租赁双方作为租赁条件进行约定。为规范我市出租屋电费收费行为,市物价局已就出租屋电价问题请示省物价局,目前正等待省物价局回复。如省物价局近期有正式回复,市物价局将严格按省物价局规定进行管理;如省物价局近期不作回复,市物价局将提请市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措施规范出租屋电费收费行为。

10 当前,我市的抄表情况是怎样的

回复:目前,东莞供电局对居民住宅用户实行单、双月抄表制度,即一部分居民住宅用户安排在1、3、5、7、9、11月抄表,另一部分安排在2、4、6、8、10、12月抄表,每次抄表电量实际是过去两个月的用电总和。

对于每个客户,每次抄表时间(即抄表例日)是相对固定的。例如某用户的上次抄表时间为6月5日,则双月的5号即为其抄表例日,除特殊原因外,逢双月(即2、4、6、8、10、12月)的5号都会对其抄表一次。东莞供电局将按照广东省物价部门及广东电网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抄表例日抄表。

11 典型问题

1、201208期电费,按照一半执行原电价,一半执行阶梯电价,由于部分客户存在6月份用电量较多,反映这样平均计算的方式不合理。

回复:根据省物价局的政策规定: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客户2012年8月份的抄见电量:一半电量执行阶梯电价(按1个月阶梯基数执行,若是合表用户则执行合表电价),另一半电量按2012年7月之前的电价执行。

2、一些符合合表标准的用户,由于相关通知未及时宣传到位,导致客户办理合表业务延期,造成201208期电费执行阶梯电价,部分客户对此有意见。

回复:7月初,在收到省物价局通知执行阶梯电价后,东莞供电局已经采取多种方式宣传阶梯电价政策,包括:在东莞供电局的网站上宣传、营业厅张贴公告、向居民用户派发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宣传资料、向居民用户发送阶梯电价政策的手机短信、上门为用户办理合表手续等。

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8月1日抄表的居民用户,只要在8月1日前提交合表电价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其7月份实际用电量全部执行居民合表电价;9月1日前提交合表电价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其7、8月份实际用电量全部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因此,建议符合合表认定标准的居民用户,可尽快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居民合表电价申请,以降低因实行阶梯电价对合表用户的影响程度.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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