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农电报道正文

海宁电力:过户后电费“涨”?电价新政需看清

2012-10-09 13:50来源:浙江省海宁市供电局作者:贾静懿 冯青青关键词:海宁市供电局电价政策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9月份我怎么被扣了两笔电费?”10月8日下午,一位中年妇女满脸困惑走进海宁市供电局海洲供电营业厅询问道,业务受理员小冯忙起身接待。

原来,这位妇女姓朱,早些年买下了百合社区紫藤苑的房子后,直到今年9月才前往营业厅办理了过户手续。而办理了过户手续后,朱女士发现9月份产生了两笔电费,疑惑之下只好赶到营业厅求助。

听了朱女士的情况,业务受理员小冯随即进行了查询。原来,自今年7月1日实行居民新电价政策后,过户用户的电费计算时需要对原用户的电费进行清算。根据其当年实际用电月份数折算分档电量标准后,对过户前当年电费进行重新计算,多退少补。而朱女士需缴纳的这两笔电费,前一笔电费是9月份的正常电费,即8月4日至9月4日用的电,后一笔则是9月4日至9月25日的特抄电费。因为过户前后的原用户和新用户都是朱女士本人,所以这两笔电费都需由她承担。

“可是这笔特抄电费,我平均算下来要9毛多一度电,都快赶上商业电价了!这怎么解释?”朱女士随即又产生了新的疑问。

“您别着急,听完我的解释您就明白了。”小冯微笑着安抚朱女士。说着,小冯拿出了《浙江省城乡居民阶梯电价调整须知》,解释道:“实行新电价政策后,过户前原用户实际使用了3个月,其分档电价按3个月来折算后,电费已在第三档,即每度0.838元,需补的电费就自然多了。但您过户后的电费,将按全年的四分之一来计算,即第一档为690度,以此类推。”

“我还以为如果上家电价用到第三档了,那过户后下家的用电都是从第三档开始计算,所以电费才那么贵呢。看来这个电价新政对过户双方还是很公平的!”听完解释,朱女士对电价新政又有了更新的理解。

作者: 贾静懿 冯青青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海宁市供电局查看更多>电价政策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