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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化改革回顾及评析

2012-10-10 10:49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发电企业五大发电集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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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需求得到可靠保障

2000年之后,我国经济进入了以“重化工业化”为特征的新一轮增长周期,电力需求快速增长,2003年起全国出现了大范围、长时间的电力供需紧张局面。2002年底在中央层面组建五大发电集团,发电投资主体得到明显加强,竞争性办电格局全面形成。在电力供需紧张、电力体制改革两方面因素推动下,2003年开始电源建设进入了历史上最快的发展时期。从规模看,装机容量大幅增长,到2011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10.6亿千瓦,是2002年的近3倍,年均增长率12.9%。从速度看,建设步伐显著加快,发电装机容量2004年突破4亿千瓦,新增1亿千瓦用了4年时间;2005年突破5亿千瓦,新增1亿千瓦用了20个月;而此后投产1亿千瓦都只用1年左右的时间。从年投产能力看,2002年之前年投产规模不超过2000万千瓦,2003年接近4000万千瓦,2006年以后均在9000万千瓦左右。快速的装机增长迅速缓解了电力供需紧张的局面,保证了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用电需求。

行业生产力水平大幅提高

市场竞争促进了发电行业生产效率提高、火电工程造价持续降低、节能减排指标不断优化,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应用。根据有关统计,“十五”期间投产火电工程单位决算下降幅度高达25%,“十一五”期间进一步下降1.8%,而“十一五”期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了15.6%。综合反映发电行业技术经济特性的供电煤耗和厂用电率持续降低,目前国内主力机组的供电煤耗指标已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与2000年相比,2011年的全国平均供电煤耗降低了63克/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2.5亿吨;水电厂用电率降低0.13个百分点,火电厂用电率降低1.08个百分点。一批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大型空冷机组陆续投产,循环硫化床和脱硫脱硝等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应用,绿色煤电项目引起重视并开工建设。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容量大幅增长,其中风电装机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一位,核电技术也取得明显进步。

多元投资主体发展壮大

2010年底,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总资产达68024.78亿元,是2000年底(口径:电力蒸汽热水生产供应业中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4.1倍;私营企业的总资产达1629.2亿元(2000年尚无统计数据);外商投资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总资产达6330.85亿元,是2000年底(口径:电力蒸汽热水生产供应业中的 “三资”企业)的2.9倍。各种类型的电力资本都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同时,电力行业中的非国有资产还取得良好的经营效益。2010年底,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私营企业利润总额为45.58亿元,成本费用利润率为8.73%;外商投资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利润总额为277.98亿元,成本费用利润率11.07%。

与国有及国有控股发电企业相比,私营及外资企业的利润总额相差较多,但利润率要高于前者。出现这种情况并非因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生产效率较低,而是因为私营、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策略较为灵活,能根据市场供需变化和燃料价格及时调整经营方式,甚至退出市场。发电行业赚钱时,外资、民营进;发电亏损时,外资、民营退。这一方面说明发电行业的进入并不存在门槛,另一方面也说明相对于其它类型的企业,中央国有企业具有高度的保电供电责任感,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更大的贡献。

发电市场竞争机制日趋完善

发电行业市场化不可逆转

事实表明,市场化促进了发电行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增强,从而更好地发挥了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能源支撑作用。目前,在行业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例如煤电矛盾、行业盈利能力过低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发电行业市场化的方向不可逆转。

根据国资委的构思,中央企业将逐渐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最终实现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中央发电企业的整体上市,有利于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引入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发电行业,也有利于央企的管理方式创新和管理水平提高。对此,各中央发电企业都在积极研究和部署。由于目前燃料价格仍高位运行,发电企业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仍较弱,价值创造能力不高,因此整体上市还面临较大困难,但发电资产整体上市的方向不会变,发电行业市场化的基本取向不会变。

市场竞争机制不断完善

近年来,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通过出台各种法规、文件,引导、规范发电市场竞争行为,完善发电市场竞争机制。火电、风电标杆电价的推广,风电、太阳能开发的招投标机制等,都有效促进了电源建设成本的降低。电源项目核准机制的建立,简化了电源开发审批流程,在严格建厂条件(如环保、取水、用地等)的同时,更加强化投资主体的风险自我管控,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在电力市场交易中,清洁能源优先调度、节能发电调度机制等也在积极推行。2012年6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在新能源领域发挥更大作用”,并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价格支持政策”、“优化企业融资环境”等措施予以支持,必将进一步促进电力市场发展与完善。

发电市场监管日益加强

针对电源项目开发、建设以及投产后的市场运营,监管工作日益加强。监管内容包括发电市场准入资格、市场交易行为、安全监管、成本监管,并定期发布相关监管报告,规范发电市场行为,保证市场公开、公平、公正。2012年6月,国家电监会颁布《关于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强市场准入监管、加强调度和交易监管等方式,保障和支持不同所有制的发电企业公平进入发电市场和开展交易。在严密的监管下,发电市场的竞争秩序将会进一步规范,竞争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发电行业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机制市场化,在市场中竞争,在竞争中发展,提升了行业生产力水平,培养了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必将更好地保障全社会用电需求,更有力地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特约撰稿/华能技术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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