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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供电局:认真落实《招投标法》

2012-10-25 10:09来源:浙江省海盐县供电局作者:潘新兴关键词:海盐县供电局农电法规招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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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招投标法》要好好学习学习。特别是全局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在深化效能监察工作中当好先行兵!”这是日前海盐供电局相关负责人对招投标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是此次工作的主要做法。据了解,此次该局在认真学习招投标法的基础上,对其物资采购、外包工程、废旧物资处理等实行招投标已有多年的工作进行了实事求是的总结。该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几年来,海盐电网按照市局监督部门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和《嘉兴电力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参与了全过程的监督,基本情况是好的。

分析认为:几年来,该局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的分权制衡原则,在真正做到了参与推荐入围的人员,不参与评标和定标工作;参与评标的人员,不参与推荐、定标工作;参与定标的人员不参与推荐和评标工作。招标领导小组依据评标情况,按评分高低决定中标人。实行“三分离”将权力分散,有效地防止违规违纪案件的发生。

 
 
作者: 潘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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