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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就《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答记者问

2013-01-29 10:19来源:能源局关键词:能源发展天然气价改十二五规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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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以国发〔2013〕2号文件印发了《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二五”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和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出台,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能源局有关方面负责人。

一、请介绍一下《规划》的编制背景及功能定位。

答:“十一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能源快速发展,供应能力显著提高,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有力支持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五年来,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位居世界第一,煤炭产量占到世界的45%,石油年产量稳定在2亿吨,天然气产量稳步提高,电力装机规模居世界第二,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快速发展,能源科技装备水平显著提高,节能环保成效明显,境外能源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国内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尽管“十一五”期间我国能源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从国际看,能源资源竞争博弈日趋激烈,能源市场波动风险加大,能源供应和消费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从国内看,资源、环保、安全约束加剧,区域发展不平衡矛盾突出,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高,体制机制改革亟待深化。为科学指导“十二五”期间我国能源发展,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了《规划》。

《规划》是“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国家重点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国“十二五”能源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编制能源专项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引导和规范市场的重要依据。《规划》突出战略导向性、宏观指导性和综合协调性,主要阐明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明确主要发展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衔接煤电油气和新能源等各类能源的生产能力建设和供需平衡,引导全社会合理用能。在《规划》编制的同时,还同步编制了电力、煤炭、天然气、可再生能源、能源科技等17个专项规划以及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具体明确分行业、分领域的发展任务。这些规划绝大部分已经发布。

二、请介绍一下《规划》编制的主要过程。

答: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规划》,是依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二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和提出要求。规划编制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15项重大问题研究,多次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两次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和中央能源企业及行业协会的意见,并对《规划》进行了专家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后,又按照会议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目前发布的《规划》。可以说,《规划》的编制过程,是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的过程,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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