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评论正文

煤电联动新机制的意义究竟何在?

2013-02-20 11:55来源:价值中国 黄力泓关键词:煤电联动火电厂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煤电价格遵循市场化规律定价、重点电煤合同不再约束双方的自主衔接订货、发改委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从2013年开始,中国煤电产业实行新的联动机制,即: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

长期以来,中国煤电供应一直处于半市场化状态,双方依据的是两种不同的定价机制:一种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在年初组织煤炭企业和重点电力企业签订的重点合同煤价,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锁定一年供应量;另一种是市场煤价,价格随行就市。

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重点电力企业的亏损压力,但也由此形成了“煤电顶牛”的现象。煤电供需双方在重点合同煤价格谈判上相互角力,一方因利润下降不愿降价,另一方又因巨额亏损不愿提价,结果可想而知。

例如在山西(中国产煤大省),近年来销售的重点合同煤平均占到销量总量的57%,本地煤炭企业每年要减少约300多亿元的收入;而中国五大电力集团仅去年上半年电力业务亏损就达到了51.13亿元,2011年火电累计亏损甚至高达312亿元。

因而当“市场煤”价格远高于“合同煤”时,煤炭企业普遍不愿意签订长期合同,更有甚者以次充好变相弥补差价损失。而在去年,中国煤炭市场又持续低迷,价格一路走低,电力企业也出现放弃重点合同转购市场煤的现象。

在这样的情况下,煤电价格并轨意味着中国电煤市场化改革迎来了“破冰”,困扰了中国多年的煤电之争也走到了尽头。这是市场期盼已久的事情,但作为首年,煤企与电企在签订合时均在摸索前行,出现了定量不定价的现象。

如此,煤电联动新机制的意义究竟何在呢?

就目前来看,电力需求尽管有所反弹,但并不特别强劲,煤炭供给也较为充足,铁路运输也不紧张。在这种情况下,新公布的能源价格改革煤电联动新机制并不会立即引起煤炭或电力价格的调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煤电联动查看更多>火电厂查看更多>电力企业查看更多>